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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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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9版)

2.配股价格

以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具体发行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四)配股的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不超过2.5亿元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借款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借款;偿还借款后,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六)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九)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十一)本次配股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配股的获配股票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针对公司2019年度配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针对公司2019年度配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针对公司2019年度配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针对公司2019年度配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配股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编制了《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针对公司2019年度配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所列举措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的议案》及《关于保障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障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配股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配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本次配股实施时间、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配售起止日期、配股价格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等事宜;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9、授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第5、6、7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同意股东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对该项议案经过审慎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银行变更的议案》

同意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中授信银行由原“交通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变更为“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对该项议案经过审慎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变更授信银行为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统一安排,本次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不影响公司净损益及净资产,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2017年及2018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2018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华天公司高电压检测试验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拟在扬州市江都区购置高电压检测试验设备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453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

同意IEE公司为满足自身发展需求改善办公及研发条件,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办公及研发试验楼及楼内办公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1)融资金额:房屋及办公设备租赁约3300万欧元(折合约2.60亿元人民币)。

(2)租赁期限:建筑物租赁期限27年;楼内办公设备租赁期限7年。

(3)租金:卢森堡政府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向IEE公司免费提供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在租赁期限内,每年181万欧元(折合约1,449万人民币)。办公设备在租赁期限内,每年36万欧元(折合约287万人民币)。

(4)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模式,建筑物不超过4.55%;办公设备不超过3%。

本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IEE公司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办公及研发试验楼及楼内办公设备,能够提升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IEE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车联网安徽业务单元迁移至新疆的议案》

鉴于公司车联网业务发展现状,同意将在安徽的业务单元迁移至新疆;同意注销安徽分公司,设立新疆分公司;同意将原安徽分公司资产、财务、人员等由新疆分公司承继。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监-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刘远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二)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配股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拟配股的股份数量以本次发行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确定。

以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总股本614,190,718股为基数测算,可配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184,257,215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配股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时,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三)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1.配股定价原则

(1)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而发生变动,则配股价格下限为公司总股本变动后的每股净资产;

(2)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

(3)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配股价格

以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具体发行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四)配股的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不超过2.5亿元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借款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借款;偿还借款后,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六)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九)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十一)本次配股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配股的获配股票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配股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编制了《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障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的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2017年及2018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2018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30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相关文件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及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出具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这些事项均属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自然人、非法人单位、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3.IEE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可以促进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

2、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通过本次配股,有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配股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及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益圣国际有限公司及Easunlux S.A承诺按照发行价格认购股票,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审议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配股发行方案等关于本次配股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有效;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措施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的议案》及《关于保障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上述议案所列举措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同时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的议案》及《关于保障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进行了审议,本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六、关于申请授信银行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申请授信银行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变更授信银行为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统一安排,本次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不影响公司净损益及净资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IEE公司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办公及研发试验楼及楼内办公设备,能够提升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IEE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

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03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逐项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股票的规定

(一)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二)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

二、公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一)公司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一)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四、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一)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公司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的情形;

(三)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四)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六)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七)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未曾公开发行证券。

五、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一)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九条所列的重大违法行为:

(一)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二)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三)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不超过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量;

(二)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不超过2.5亿元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借款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借款;偿还借款后,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与控股股东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四)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八、公司不存在下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任何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三)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做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五)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本次配股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一)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作出全额认购其可配售股份的书面承诺;

(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十、公司符合《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说明。

本说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03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拟申请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现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不超过2.5亿元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借款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借款;偿还借款后,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航天科技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市场发展机遇广阔

公司目前已形成航天应用产品、汽车电子、电力设备、石油仪器设备、车联网及工业物联网等五大主营业务板块。目前,公司各业务板块所处行业正面临较大市场发展机遇。

航天应用产品领域,国家陆续制定了多项政策保障我国航天产业发展,提升我国航天产业总体水平,缩小我国同发达国家航天军事技术差距。作为航天应用产品,航天产业快速发展必将增加对航天应用类产品需求,从而为行业内公司发展提供广阔市场。同时,航天应用产品在民用领域也拥有广阔的市场拓展空间。

汽车电子领域,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汽车电子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从动力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到自动驾驶,汽车电子的成本占到整车成本比例逐渐升高。同时,自2017年以来,国家层面关于汽车电子顶层设计政策密集出台,对车联网产业、智能汽车产业提出了行动计划或发展战略。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以及网联化趋势推动下,汽车电子产业将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汽车电子零部件占比在不断提升,给产业带来重大的发展机遇与增长空间。

电力设备领域,电网建设和电气化建设是电力设备重点应用领域,国家对上述两大基础建设发展的重视将有效促进电力设备产品需求的增加,随着我国未来电网和电气化建设投资不断加大,下游领域对相关电力设备的需求也将不断扩大。与此同时,电力设备是电网运行的载体和基础,电力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电力生产的实践证明,对电力设备尤其是对高压电力设备按规定开展测试和试验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设备的缺陷、损伤和老化问题,防患于未然,有效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运行,电力设备高压试验的市场需求预计将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

石油仪器设备领域,目前多数新开发的油田区块均按照新体制、新工艺、高水平、高效益的现代化油田建设体制进行开发建设,一般不再自行设立整建制的石油技术服务队伍,大部分石油技术服务业务均以市场化原则向外部招标,这将有利于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迅速发展。同时,随着国内三大石油公司加大勘探开发投入,石油仪器设备需求有望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车联网领域,仅凭道路建设的速度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各地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联网管理系统的需求日益增长。工业物联网领域,随着物联网技术与工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业务全流程加速融合,工业物联网将成为工业体系智能化升级的重要推手,大量应用需求将带动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强化主业发展,抓住行业机遇的需要

根据公司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的“一核两域、三重四区”的发展战略,即坚持以军品业务与民品业务的协同发展为核心,以航天应用为基础,重点面向汽车电子、能源两大业务领域,聚焦智能传感器、物联网系统平台、先进装备及智能制造三大产品领域,实现各板块业务多元化发展向产业链关联发展的转型升级,深耕京津冀、东北、长三角、欧洲区四大地域,以“平台+产品+服务”为指导,着力打造围绕自身核心平台的纵横结合、软硬兼备的业务体系。

上述产业规划的稳步开展将使公司的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但由于相关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必须具备充足的营运资金保障。而要实现上述产业规划,公司将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投入到研发、采购、生产、人员、营销等业务环节。公司若仅通过自身积累将很难满足业务扩张的需求,公司未来存在较大的营运资金缺口。为此,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的优势,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业务扩张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战略规划的成功实施。

(三)债务融资规模逐年增加,资本结构有待改善。

公司借款规模快速增加,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借款规模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2016、2017和2018年公司借款规模逐年增长,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借款累计余额已经达到47,209.37万元。

若公司为满足快速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需保持较高的借款规模,将逐步加重财务负担,增加财务风险,公司虽可以继续利用财务杠杆促进自身发展,但负债规模的增加必然使公司承担较高的财务费用。若本次配股按计划成功实施公司将计划用不超过2.5亿元的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借款,以2019年6月末数据测算,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预计将下降约6.76个百分点。资本结构将得到显著改善,公司的有息负债规模将减少,公司的利息费用支出将明显降低,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四)公司实施配股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符合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

假定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金额9亿元,其中6.5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5亿元偿还公司借款。在不考虑发行费用的情况下,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后,对公司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情况的具体测算如下表所示:

注:测算数据为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投资项目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均有明显增长,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得到降低,财务结构也将相应改善,将增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规模扩张的能力。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公司短期借款需求,间接为公司节省短期负债的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对公司运营方面的影响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航天应用产品、汽车电子、电力设备、石油仪器设备和车联网及工业物联网五大板块,涉及军工、汽车、交通、石油、电力、环保等多个领域。未来,公司将深耕京津冀、黑龙江、长三角、欧洲区四大地域及线上应用航天云网、线下营销渠道网(“四区两网”),以“平台+产品+服务”为指导,着力打造围绕自身核心平台的纵横结合、软硬兼备的业务体系;公司将坚持以军品业务和民品业务协同发展为核心,以汽车电子及传感器、能源装备及物联网为深耕领域,以电子电器、物联网、智能装备及先进制造为重点的业务规划。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可以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上述业务规划的进一步布局和优化,提升管理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的快速稳健增长。

(三)本次募集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增强,是公司发展战略落地的资源保障,是公司抓住行业机遇、主动发展,进一步开拓各业务板块的需要,是航天科技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投资项目后将为未来公司市场的开拓奠定坚实的基础,不断提升公司的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将下降约6.76个百分点,降低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本次配股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的协同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实力。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报告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临-03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4年10月及2016年10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64号文《关于核准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公司向截至2014年10月15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265,099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5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487,212,908.35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709,797.44元后的募集资金款项475,503,110.91元。

2014年10月2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54000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4年10月24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87,212,908.35元已于2014年10月24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所辖网点支行北京永定路支行开立的0200004919200260422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该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245号文《关于核准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益圣国际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以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380,006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72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1,670,553,784.32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062,971.31元及不属于发行费用的部分财务顾问费4,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款项1,639,490,813.01元。

2016年10月2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第0154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10月2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70,553,784.32元已于2016年10月2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所辖网点支行北京永定路支行开立的0200004919200316863募集资金专户、0200004919200315562募集资金专户、0200004919200316987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以上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0200004919200260422募集资金专户、0200004919200316863募集资金专户、0200004919200315562募集资金专户、0200004919200316987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4年度公开发行股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公司2014年公开发行股份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用于购买标的公司、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支付中介费用和税费,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情况。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利息收入。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2014年公开发行股份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用于购买标的公司、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支付中介费用和税费,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公司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无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公司无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6、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1)2014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4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16年,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益圣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圣国际”)持有的Hiwinglux S.A.(以下简称“Hiwinglux公司”)100%的股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 Easunlux S.A.(以下简称“Easunlux 公司”)持有的IEE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s and Engineering S.A.(以下简称“ IEE公司”) 97%的股权。

7、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2014年公开发行股份

2014 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表中支付收购IEE公司股权现金对价承诺收益27,481.25万元为2016年-2018年业绩承诺合计数。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卢森堡当地时间2016年10月31日,IEE公司97%股权、Hiwinglux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航天科技公司名下,交易各方已完成了相关股权过户事宜。

2、认购股份的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1)IEE 公司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Hiwinglux 公司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IEE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汽车安全传感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长期、持续为领先的OEM厂商开发主、被动安全传感技术产品。IEE公司的主要产品系交通和汽车类传感产品,包括乘客传感探测系统(ODS)、乘员分选系统(OCS)、人群和目标感应(POS),拥有注册商标为BodySense的身体感应汽车传感产品、行人识别安全系统(Protecto)等。IEE公司核心产品ODS、OCS在全球市场份额均占据前列。

IEE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80,434.04万元,净利润为14,363.56万元;IEE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75,447.86万元,净利润为12,143.03万元;IEE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37,963.40万元,净利润为10,715.14万元。

(下转1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