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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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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济南锦汇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9-20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济南锦汇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960,39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341,8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64.51%,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简称“青岛银行济南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锦汇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济南锦汇”)提供最高额30,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36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

公司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为万宁中南城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关情况详见2019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济南锦汇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6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90号1号楼32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君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汽车租赁;票务代理;停车场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

股东情况: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本公司、青岛银行济南分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青岛银行济南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青岛银行济南分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公司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限:自有关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341,8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64.5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927,4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53.31%;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