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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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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66 公司简称:中国中车

一、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完成了对公司控股股东中车集团控股的青岛北车日立轨道通信信号有限公司51%股权的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重述调整。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1.47亿元,增幅为11.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81亿元,增幅为16.19%。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详见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附注三、30”。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9-033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化龙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时代电气半导体事业部资产重组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所属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气”)对半导体事业部现有资产、负债及业务(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重组,时代电气向其全资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导体公司”)增资人民币240,000万元,时代电气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标的资产以约人民币170,000万元(以专项审计净资产值为准)的价格转让至半导体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9-034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军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19-035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A股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了2019年上半年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30日,中国中车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0,105,7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约人民币6,5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4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0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86万元(已扣除银行手续费)。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2,70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人民币150,70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中国中车于2015年7月制定了《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7月22日经中国中车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5月28日经中国中车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17年1月1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中国中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一。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50,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的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1月15日前用自有资金归还了全部人民币150,700万元募集资金,该等资金已全部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50,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表一: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国中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