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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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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74 公司简称:*ST保千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约32.87亿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债务逾期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努力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积极发展业务,逐步恢复公司的生产经营。但资金紧张的情况短期内未能大幅改善,导致业务发展缓慢,盈利能力不足,且公司债务利息致使营运成本高企,因此报告期内未能实现盈利。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327.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9,152.37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68,527.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3,871.9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维持核心业务生产能力,逐步恢复生产经营

报告期内,虽依旧面临资金紧张、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公司在管理层的带领下努力拓展业务,维持核心业务的生产能力,集中精力和资源发展具有竞争实力的汽车电子业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汽车夜视及疲劳驾驶领域,在该领域积累了多年的研发实力和产品开发优势,具备完整的汽车夜视产品生产线,能进行汽车前后装夜视产品的生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业务的生产与销售。

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推进子公司北京智尊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尊保”)、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龙汽车”)的业务发展:

北京智尊保主营业务为无人驾驶,拥有无人驾驶系统设计、车辆底层线控数字化、无人驾驶传感器套件、中央控制盒等零部件输出及导航定位系统应用等核心技术。目前主要从事园区无人驾驶车辆、无人驾驶教学套件、无人驾驶整车方案和智能驾驶车辆线控底盘等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延龙汽车主营业务集中在传统改装车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业务,具备自主生产能力。报告期内,延龙汽车主要从事新能源改装车、专用车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2019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发展主业,实现营业收入7,327.33万元。

(2)补充调整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8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结论,针对性地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为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营运效率,公司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调整组织架构,精简人员。为防范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融资、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管理失控的风险,公司对相关制度查漏补缺,调整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各项业务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审核批准流程。

(3)积极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

1)报告期内,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增加资金回笼,公司采取商务谈判、诉讼等方式追偿应收款项。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8号认定的事实与责令改正的要求,公司于2017年9月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等四名股东因重大资产重组虚增估值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公司于2017年10月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目前公司于2019年6月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民初238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上述股东赔偿公司损失27,338.99万元。公司尚未知上述股东是否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目前公司将继续推进其他诉讼维权工作,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尽力挽回公司损失。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准则但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对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拆分原有项目及新增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2)利润表调整项目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调整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上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 公告编号:2019-052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立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表决,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完成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工作。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准则但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对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 公告编号:2019-053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晓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 公告编号:2019-054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准则但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对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拆分原有项目及新增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二)利润表调整项目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填列)”。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调整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上述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进行调整,是对会计政策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