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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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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95 公司简称:鄂尔多斯 公司代码:900936 公司简称:鄂资B股

债券代码:143252 债券简称:17鄂资01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4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仍面临着复杂而多变的经营环境,中美贸易战加剧企业间竞争,整体市场尚未看到明显好转迹象,安全环保力度的持续加大,面对挑战和压力,董事会及管理层带领全体干部员工,积极围绕创新产品供应与服务模式、精细化业务流程,深挖潜能,持续改进运营水平。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88,92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41.20万元,每股收益为0.48元,同比增长77.7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4,875,443.50万元,同比增长2.3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1,155,489.52万元,同比增长26.85%。

1、羊绒服装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全面推行精准投料、持续优化精细化排产、继续深化精益运营,通过上述举措,产品制成率得到提高,通过精细排产,优先生产美国订单,有效避免风险。随着品牌重塑与渠道升级,国内销售业务同时全面入驻各大线上平台。ERDOS、鄂尔多斯1980、BE、KIDS的品牌重塑战略在渠道影响力方面卓有成效。2019年以来,各品牌新开渠道62家,翻新升级渠道40家。报告期内,公司服装板块完成各类技术和研发项目55项,累计有13大类新产品被公司设计团队采用推广。

2、电力冶金化工板块

报告期内,电冶板块生产方面,以低能耗、高环保的经营方针,精心调度和准确把控,各环节密切配合,保持了园区内部供用电、产供销运整体平衡,确保全产业链满负荷运行和超强效能的充分释放。报告期内,电力冶金加强研发力度,立足节能降耗,聚焦挖潜增效,创新方法贯穿于运营系统,精益工具应用在核心领域,目前已推动和在研发项目中硅铁精整、自动加料系统、自动配料系统等项目取得良好进展,并获得良好效益。电石炉前机器人已应用成功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并实现了自动化升级、减少用工的良好业绩,带动了电石产业的自动化升级改造。

3、安全和环保

安全方面:公司将安全生产作为新常态来抓,紧紧围绕设备安全、操作安全、仓储安全、运输安全、职工的健康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开展工作,通过对电力冶金园区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同时通过对安全风险分级逐一落实到厂级、车间、班组、岗位上,形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链,保证了高风险作业环节处于受控范围。环保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全面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报告期,电力冶金主要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物料全封闭、废弃物管控等项目,公司将继续推进棋盘井园区三废利用、羊绒园区绿色生产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打造新的环保竞争力。

公司报告期主要产品生产情况:生产羊绒衫123.2万件,围巾、披肩16.2万条;生产原煤225.54万吨,生产精煤66.28万吨;发电97.7亿度;生产硅铁79.37万吨、硅锰13.48万吨;生产电石77.81万吨,烧碱14.79万吨,PVC 21.86万吨,水泥32.68万吨。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为: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臻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51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为上述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39,780万元,其中新增的担保为不超过37,500万元,其余大都为存量贷款续担保;目前本公司已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90,504万元,子公司已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5,611.23万元。

● 本次担保为对目前到2019年年底担保情况的预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未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担保等相关协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提供担保具体情况: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8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不会增加公司的潜在负债;同时可以简化日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或本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不会增加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的潜在负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外担保金额的余额为1,340,000.2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06,115.2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38%。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9-049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8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子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董事长王臻女士、副董事长赵魁先生、董事张晓慧先生、李中秋先生、郭升先生、独立董事史哲女士出席了会议。董事张奕龄先生因故未能参会,委托董事长王臻女士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康喜先生、卢淑琼女士因故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史哲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2019-052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23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23日

至2019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处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776

邮 箱:lilili@chinaerdos.com

联 系 人:李丽丽

登记时间:2019年9月16日一9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