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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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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26 公司简称:中远海能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国际国内航运市场分析

1、国际油运市场

2019 年上半年,国际原油运输市场回暖,原油运输需求和船舶运力供给双双增长,供需结构同比改善。

2019 年上半年,全球石油消费依旧平稳,其中中国进口原油仍保持高速增长,同比增长约 8.8%,约 2.44 亿吨。在石油消费平稳的背景下,全球原油贸易格局的变化已开始深刻影响原油的运输需求,主要体现以下两方面:

美国原油产量及出口同比增长。2019年上半年,美国原油日均产量达1,210万桶/天,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65万桶/天,已超过沙特、俄罗斯成为全球第一产油国。2019年上半年,美国原油出口达到平均285万桶/天,同比增长104万桶/天,上涨57%。从近年出口分布来看,美国至远东及东南亚地区的原油出口已由2017年的36%升至今年上半年的43%以上,这意味着美油不仅出口量在持续增加,远距离出口的比重正在进一步扩大,而美湾至远东往返的运距是中东至远东的约2.4倍之多,强力刺激运输需求。

“美湾-远东”与“中东-远东”代表性航线运距对比表

相比之下,OPEC减产对油轮运价的影响力有所减弱。2019年上半年,OPEC严格执行减产协议,成员国平均原油产量较2018年12月减产139万桶/天,同比减少208万桶/天。但与2018年OPEC减产强烈压制油轮收益不同,2019年上半年国际油轮日收益同比大幅增长,复苏趋势明显。

而在运力供给端, 2019年上半年订单船舶交付集中,其中VLCC交付38艘,1,180万载重吨。老旧船舶拆船放缓,其中VLCC拆解5艘,低于各大机构年初的预测情况。美国对伊朗制裁升级,使得部分伊朗VLCC运力退出市场。新增订单方面,上半年船东下单较为理性,船舶订单数跌至三年新低,其中VLCC新增11份订单。

2019年上半年运价先高后低,总体高于去年同期,期间因国际地缘政治经济事件使得运价在淡季出现了数次阶段性反弹。2019年上半年VLCC 船型 TD3C(中东-中国)航线平均 TCE 为 20,360 美元/天,同比增加约136%,其他主要船型的代表性航线同比增加约 60%-290%。

2、国内油运市场

2019年上半年,国内沿海原油运输需求同比略有增长。从细分市场看,海洋油运输需求同比基本持平,中转油同比上涨,管道油同比有所下滑。由于国内燃料油(大连低硫180CST)价格同比上涨14.63%,导致沿海原油运输市场收益率略有下降。

沿海成品油运输需求总体平稳,中石化、中石油因增加出口,其国内水运量同比略有减少,但地炼市场趋于活跃,国内水运需求同比增加,浙江石化、恒力石化投产后增加了国内石脑油运输需求,市场运力供需总体稳定。

3、LNG运输市场

2019年上半年,全球主要LNG进口国LNG进口量达1.097亿吨,同比增长1.2%。其中,中国LNG进口量为2,849.5万吨,同比增长19.4%。LNG供给方面,2019年上半年,Tango FLNG(50万吨/年)、Prelude FLNG(350万吨/年)和Cameron LNG(400万吨/年)项目开始运营,目前全球LNG液化总产能约为4.15亿吨/年。

截至2019年6月末,全球LNG船队规模共计546艘(不包括FSRU和FLNG),总舱容8,109.9万立方米,较2018年年底增加LNG船舶18艘,共计294.7万立方米。

由于LNG库存增加、亚洲地区LNG进口放缓以及新增运力补充需求缺口,2019年上半年LNG即期船市场运价回落,苏伊士以东16万方TFDE型LNG船市场平均租金回落至45,100美元/天;苏伊士以西16万方TFDE型LNG船平均租金回落至54,400美元/天。与即期船市场不同,LNG项目船市场收益保持稳定。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6月末本集团共拥有和控制油轮运力151艘,2,188万载重吨,较2018年6月末增加5艘,84万载重吨。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运输量(不含期租)为7,875.97万吨,同比增加7.90%;运输周转量(不含期租)为2,553.78亿吨海哩,同比增加0.37%;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70.77亿元,同比增加40.10%;主营业务成本人民币56.72亿元,同比增加24.13%;毛利率同比提高10.36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4.69亿元,同比增加315.70%;EBITDA人民币28.16亿元,同比增加80.47%。

自营运输量及运输周转量情况表

2019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复苏震荡的国际油运市场形势,本集团主要把握住了以下四方面,取得了优于市场的经营业绩:一是精准研判市场走势,抢抓市场高点做货,前瞻做好船队摆位,VLCC船队经营水平大幅跑赢市场;二是抓住新兴民营炼厂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强化内外贸运力统筹利用,加快实现向全程油品运输服务商的战略转型;三是大力实施全球化经营战略,推动VLCC POOL的筹建工作,客户结构进一步多元化,第三国业务和三角航线营运天占比进一步提高;四是LNG运输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上半年LNG板块贡献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2.86亿元,同比增长38.60 %。

1、运输业务-油品运输业务

外贸油运业务:

2019 年上半年,本集团抓住国际油运市场回暖的机遇,外贸船队经营水平继续跑赢市场、同比大幅提升。完成外贸油运运输收入人民币39.86亿元,同比增加52.37%;运输毛利人民币4.43亿元,同比增加203.07%;毛利率11.10%,同比增加27.52个百分点。

(1)发挥全球网点作用和大客户合作优势,高收益航线占比进一步提高。2019年上半年,VLCC船队三角航线营运天占比同比提高了14.5个百分点。

(2)加快客户多元化开发,完善公司客户结构。与多家国际大石油公司实现了细分市场的首次合作,与国内民营炼厂的合作更加深入,VLCC船队前五大客户运输收入所占比例同比降低了9.8个百分点。

(3)推进船舶技术创新,与大连船舶重工合作,研发全球首艘LNG双燃料、符合EEDI PHASE III(船舶能效设计指数第三阶段)的VLCC。

内贸油运业务:

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完成内贸油运运输收入人民币23.86亿元,同比增加29.19%;运输毛利人民币5.64亿元,同比减少0.34%;毛利率23.65%,同比降低7.01个百分点。

(1)继续保持在内贸原油运输领域和成品油运输领域的龙头地位。2019年上半年,内贸原油运输继续保持55%以上的市场份额;内贸成品油运输业务快速增长,运输收入同比增加70.10%。

(2)坚持大客户战略,保持内贸COA货源高占比。上半年,本集团与沿海运输主要客户均续签了COA合同,内贸COA货源继续保持90%以上的高占比。

LNG 运输业务

截至2019年6月底,本集团共有参与投资的30艘、504万立方米LNG船舶投入运营;尚有8艘、139万立方米LNG 船舶在建,全部将于2020 年底前上线运营。2019年上半年,LNG 板块贡献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2.86亿元,同比提高38.60%。

(1)2019年6月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与俄罗斯诺瓦泰克股份公司、俄罗斯现代商船公共股份公司以及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签署《关于北极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本集团作为中远海运集团内专业从事能源运输的上市公司,有望以该协议为平台,加强与LNG运输上下游产业链的合作,积极参与开发北极航道,共同建设好LNG运输的“冰上丝绸之路”。

(2)2019年6月,本集团子公司上海LNG获得质量、健康、安全和环保(QHSE)管理体系证书,并通过劳氏质量认证。上海LNG建立的QHSE管理体系,对接了ISO9001、14001、45001三大国际标准,将持续促进本集团LNG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本集团参与国际LNG运输的竞争力。

2、成本及费用分析

单位:人民币 元

本集团严控成本支出关键环节,发挥规模采购协同效应。2019年上半年, 本集团运力(按吨运营天计)同比增加11%,因国际油运市场转好,本集团积极揽货,航速提升,船队燃油单耗同比上涨8.67%。本公司根据航次最佳效益航速模型精益测算和管控,各项节控措施共节约燃油4.2万吨。上半年,本集团外贸燃油和内贸燃油采购均价分别低于同期市场15.5美元/吨及176元/吨。

上半年,本集团修船艘数增加约30%,同时坞修项目增多,单船进厂检修支出相应上升。面对修船需求的增加,本集团积极与供应商沟通修船安排,严格把控修船时间,节约船期上百天,提高了船队整体经营效率。

上半年,本集团继续协同中远海运集团与国内主要港口签署了使费优惠协议,通过强化船舶自引自靠等措施严格控制使费支出,港口使费增幅低于运力增幅8.5个百分点。

另外,上半年本集团执行新租赁准则,租赁使用权资产(船舶)增加约25亿元,导致折旧费用(船舶)增加约2.55亿元(船舶租赁费用减少约3.23亿元);以及新增油轮和LNG运力,导致折旧费用同比增加约1.45亿元。

3、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经营分析

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确认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相当约人民币3.31亿元,同比增加26.92%;本集团2家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共完成周转量相当约223.10亿吨海哩;实现营业收入相当约人民币13.37亿元,归母净利润相当约人民币5.53亿元,同比增加36.41%。

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继续坚持“大客户、大合作、大服务”发展思路,通过业务讨论会等形式加强与合营联营公司其他股东的联系,密切交流各方的管理思路和要求,提高合营联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着重加强公司本部与各合营联营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借助合营联营公司平台强化与大客户的合作关系,致力于提高行业整体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取得了多方共赢的明显成效。

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三)前景展望及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1、行业供需格局和发展趋势

国际油运市场

从运力需求端看,尽管全球主要能源机构将2019年全年的石油消费增长调低至110万桶/天-130万桶/天,但预测中包含了下半年石油消费将保持同比180万桶/天的强劲增长。由于OPEC将继续执行减产政策,全球石油供给增量仍将主要来自美洲地区。尤其是随着美国原油管道和码头陆续建成投产,美国原油出口量将保持快速增长,长运距航次比重将继续增加,从而进一步提振油运需求。

从运力供给端看,专业机构预测,2019年下半年,受新增运力交付放缓影响,全球原油轮运力增速将由上半年的3.9%下降至1.6%。另外,专业机构统计全球仍有262艘原油轮,其中包括118艘VLCC,需按原定计划加装脱硫塔,将进一步阶段性减少市场有效运力供给。

综上,油轮运输行业已步入新一轮上行周期,国际油运市场供需基本面将持续向好。2019年下半年,限硫公约实施前夕对运力供给端的影响叠加传统旺季需求,以及国际地缘政治经济事件的不确定性,或将放大市场运力供求的边际效应。

国内油运市场

2019年下半年,随着国内部分炼厂检修完毕恢复生产,沿海原油运输市场需求将小幅增加。未来沿海原油运输各细分市场表现不一,海洋油运输量将随新油井投产而稳中有升,管道油运输量将有所减少,中转油运输量将随政策、市场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波动,总体而言,沿海原油运输市场将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目前国内炼化一体化项目基本配备大型码头供一程外轮直靠,但炼化装置满负荷运转可能存在接卸缺口,对内贸原油中转运输有潜在需求。而国内炼化一体化项目不断建设,对沿海成品油运量有利好影响,而炼化基地分布越来越均衡,使得航线可能趋于短程化。

LNG 运输市场

据专业机构预测,2020-2021年,全球LNG新增产能约为2,700万吨,为现有产能的6.5%。新增产量将主要由北美地区主导,而未来亚洲国家仍是全球LNG需求增长的主要引擎,全球LNG运输的运距将呈增长趋势。2020-2021年,预计LNG船舶交付约为93艘,增长18.5%。随着新船逐步交付,LNG即期船市场供不应求的格局将有所改善,运价在得到支撑的同时,会逐步回落并企稳。

2、下半年工作重点

2019年下半年,本集团将坚持“传统市场战略转型+新兴市场挺进蓝海”发展战略,继续布局油运行业新周期,加快向全程油轮运输服务商的战略转型;同时加快进军“新能源、新航线、新业务”等新兴领域,推动业务结构的前瞻布局和全面升级。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以创新理念驱动传统业务模式转型。继续推动组建中国首个VLCC POOL,加快建设POOL公司架构、运作规则和信息系统,内部模拟运行成熟后尽快向市场推出。

二是进一步加快全球化布局,发挥海外网点作用,在精耕传统优势市场的同时,加大欧美客户、印度客户的开发力度,丰富航线和货源结构,进一步提升高收益航线业务比重。

三是进一步整合内外贸业务资源,加强与合营联营企业的业务协同,发挥内外贸兼营、全船型覆盖的资源优势,扩大全程油品运输服务的范围,提高船队整体运营效率和效益。

四是加快 LNG运输业务发展,推动重点项目落地。紧随中远海运集团在北极航线的布局,积极推动北极航道的开发。加快与中国大石油公司的重点项目合作,尽早取得实质成果。强化LNG船员队伍培养,提高LNG船舶管理能力,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五是继续提升精益化管理,加强成本管控。发挥与中远海运集团的协同效应,做好高低硫油转换计划的精益实施,降控燃油成本。强化债务与资金管控、利率与汇率管理,努力压降财务费用。

六是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坚持缺陷管理和预控管理的理念,继续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优化完善“三位一体”安全管理模式和“总管制”管船模式,推进 “关爱船员、守护航船”等最佳管理实践,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七是全面深化改革,激发队伍活力,用好用足改革工具包,设计好人才培养的“超车道”、“快车道”,激励卓越的员工在“超车道”奋勇领跑,鼓励优秀的员工在“快车道”加速奔跑,打造以“奔跑”为特质的企业文化。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批准。因执行该准则,增加本集团2019年1-6月份净利润约306.78万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本集团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②2019年5月,财政部修订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两项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 年1 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 年1 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按照准则规定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2019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批准。

③本集团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2019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批准。

(2)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本集团按照拆船废钢价预计船舶净残值。本报告期,本集团对自有船舶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鉴于拆船废钢价发生了变化,为了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对船舶的净残值进行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汉波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4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和2019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名,非执行董事冯波鸣先生、张炜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委托董事长刘汉波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汉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A股)起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9-050公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A股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本公司H股二〇一九年中期业绩公告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VLCC POOL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以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在香港新设VLCC POOL公司,注册资本1万港币,开展船舶租赁和运输业务。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4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和2019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杨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四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监事会主席翁羿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委托监事杨磊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同意本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A股)起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的A股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H股二〇一九年中期业绩公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A股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H股二〇一九年中期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A股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H股二〇一九年中期业绩公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A股二〇一九年半年度报告及H股二〇一九年中期业绩公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5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2019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A股)起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执行财政部上述通知和准则,对中远海能2019年6月末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2019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均无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 2019 年5月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 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 2019年6 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准则。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

公司自 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 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财务报表格式及准则修订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新增“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新增“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取消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新增“租赁负债”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资产负债表新增 “应付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新增“应付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取消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明确了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包括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4、明确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行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新准则明确了非货币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之外。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没有对准则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当会计处理原则与其他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原则不一致时,可能因准则适用范围不清而导致实务差异。

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

为了与新收入等相关准则保持协调性,一是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二是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权益性交易情况下的处理要求。

3、定义。

重新定义“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披露。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债务重组准则

1、债务重组定义。

将原债务重组准则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为标准,修改为“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2、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

一是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二是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抵减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交易价格。

3、关于债务重组的披露。

删除了或有应收、或有应付金额的披露,增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等披露应遵循其他准则的要求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1、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2、本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年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2019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批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材料,对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9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9-05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的函》

有关问题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项目之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于2019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及国泰君安收到告知函后,会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告知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经过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所列问题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