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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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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08 公司简称:马钢股份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公司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审核委员会审阅。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报告期,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5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1.1 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面对钢价下跌、原料价格快速上涨的严峻形势,公司强化“效率、效益”双引擎,聚焦变革突破,聚力价值创造,全面推进精益运营,优化动态平衡,尽力缓解成本上升、铁水资源紧张带来的不利影响,生产总体上稳定有序,经营成果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本集团生产生铁874万吨、粗钢948万吨、钢材891万吨,同比分别减少4.69%、5.11%和6.41%,主要系本公司于2018年4月永久性关停两座420立方米高炉、于2018年10月永久性关停两座40吨转炉,以及今年1到2月份一座2500立方米高炉大修所致;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370.27亿元,同比下降7.58%,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钢材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1.45亿元,同比下降66.61%,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及部分原燃料价格上升所致。

报告期,公司主要工作有:

● 全面创建精益工厂,系统联动生产稳定。公司围绕“零化目标、造物育人、永续改善、共建共享”总体要求,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互促互进”,逐步健全推进体系;制定精益工厂创建工作行动方案,细化落实创建措施;整合炼铁总厂,建立完善去产能后新的铁钢轧生产模型。上半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步,例如:吨钢综合能耗较去年下降3.6 kgce/t,设备综合效率同比提高2.54个百分点,非计划材比例同比下降1.65个百分点。

● 稳步提升供应链保供能力。公司不断增强市场研判及转化能力,适时调整采购策略,积极应对巴西淡水河谷溃坝、澳州飓风等不利因素影响,优化长协矿和现货矿采购比例,原燃料供应链安全。

● 不断完善营销体系,加快市场反应速度。公司持续优化客户渠道,直供比63.4%,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进一步完善APQP和EVI服务模式,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上半年,本集团共销售钢材887万吨,其中长材436万吨,板材440万吨,轮轴11万吨。

● 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经营按效益最大化原则,资源向盈利能力强的产线、产品倾斜,同时大力推进产品认证工作。上半年,品种钢比例56.5%,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公司汽车板销量约为139万吨,同比下降2.1%,降幅比同期全国汽车产量降幅低13.1个百分点。22个牌号产品通过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神龙汽车、东风商用车、CRCC等主机厂认证。

● 技术创新瞄准高端。公司深入推行“基地+”技术创新模式,与清华大学联合打造铁基新材料联合研究中心,与北京科技大学、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实施43个智能制造项目;“轨道交通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

3.1.2 生产经营环境及对策

下半年,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均已下调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钢铁行业面临巩固去产能成果任务艰巨、原料价格高、环保任务重等问题,在奖优罚劣的“差别化管控”政策引导下,将通过在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方面“补短板”,促进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将在国家战略指引下,持续打造“效率、效益”双引擎,聚集变革突破,聚力价值创造,顺应大势,强化协同,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借鉴先进的战略思维、发展理念和管理经验,适应形势变化,提前筹谋,强化相关方要素协同,提升发展潜力;

第二,重点提升各岗位安全素养,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加快“蓝天、碧水、净土”方案实施,持续打造本质安全、本质环保企业;

第三,加快重型H型钢、马钢原料场环保升级及智能化改造工程、高端汽车和轨道交通零部件线棒材深加工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公司精品化、智慧化战略;

第四,强化两头市场经营,精准研判市场,优化采购策略,拓展销售渠道,强化客户关系管理;

第五,提升系统经济运行水平,铁前系统确保长周期稳定顺行,钢后系统以边际效益为导向,统筹高效生产和结构调整;

第六,深入开展精益工厂创建,优化顶层设计,强化过程管控,推进全员改善,注重典型引路。

3.1.3 财务状况及汇率风险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集团所有借款折合人民币15,368百万元,其中短期借款折合人民币10,987百万元、长期借款折合人民币4,381百万元。借款中包括外币借款404百万美元(其中353百万美元为进口押汇)和5百万欧元,其余均为人民币借款。本集团人民币借款中有7,112百万元执行固定利率,5,438百万元执行浮动利率,外币借款中有393百万美元执行固定利率,11百万美元执行浮动利率,欧元借款均执行固定利率。

本集团于2018年6月发行的人民币10亿元短期融资券,已于2019年6月到期并兑付完毕。本集团所有借款数额随生产及建设规模而变化,本期未发生借款逾期现象。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负债率为62.78%,与2018年末58.38%相比,上升4.40个百分点。

现阶段,本公司建设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报告期末,银行对本公司主要的授信额度承诺合计约人民币48,600百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约人民币24,545百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集团货币资金存量折合为人民币9,046百万元,应收票据为人民币9,996百万元,货币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中的大部分为收取的销售货款。

针对美元借款,本集团通过合理控制美元资产与美元有息负债的规模,对冲汇率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适时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妥善固化美元融资总成本。另外,本集团进口原料主要以美元结算,设备及备件以欧元或日元结算,出口产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欧洲、日本设备数额不大,采购支付受汇率波动影响相对较小。

3.1.4 经营成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58%,主要是由于本期钢材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0.97%,主要是由于本期原燃料价格上涨的同时钢材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22%,主要是由于本期运杂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2%,主要是由于本期工资及办公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15%,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

●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14%,主要是由于本期新产品开发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耗用的设备费有所降低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66.61%,主要是由于本期钢材销量下降及价格下跌、部分原燃料价格上涨,致使钢材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1.5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监察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建立了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社会责任、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对采购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等高风险领域予以重点关注,该体系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风险起到了有效识别和控制的作用。

审核委员会于2019年1月23日审阅公司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于2019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度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公司强化控制措施,完善内控制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始终有效。

董事会于2019年3月21日听取了《2018年度风险监督评价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度对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环保风险等采取的控制措施得当,各项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3.2预测年初到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2018年三季度,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84亿元;2019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45亿元。目前,虽然铁矿石价格涨势减缓,但是主要原燃料价格仍处于高位,本集团生产经营压力大。因此,本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存在大幅减少的可能性。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 租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该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本集团期初使用权资产增加人民币443,424,793元,租赁负债增加人民币 443,424,793元;本公司期初使用权资产增加人民币388,795,738元,租赁负债增加人民币388,795,738元。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和本公司的期初未分配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预计对本集团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亦无重大影响。

●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本集团将财务报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增设“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并对上述项目以前年度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和本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均无影响。

4.2报告期内不存在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的变化

2019年6月1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与安徽宏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飞马智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马钢宏飞电力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本公司持有其51%股份。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已完成注册,但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本集团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除上述变化之外,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无变化。

五其他事项

5.1审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审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朱少芳女士、张春霞女士和王先柱先生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为:审议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2018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听取2018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汇报、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审议2018年审计师酬金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以及审议2019年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等。

5.2购买、出售及赎回公司上市股份

报告期,本公司并未赎回其上市股份。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亦未购买或再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股份。

5.3优先购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发行新股时须先让现有股东按其持股比重购买新股。

5.4企业管治守则

报告期,本公司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附录14一一《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未发现有任何偏离守则的行为。

5.5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报告期,本公司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附录10一一《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未发现有任何偏离守则的行为。

5.6股东权利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0%以上(含10%)的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大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符合《公司章程》第六十条规定的股东,有权按照该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股东可以通过致函本公司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的办公地点(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查询及表达意见。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808 公告编号:2019-03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1%股权通过中国

反垄断审查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提述公司发布的日期为2019年6月2日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可能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本公司全部已发行H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就本次划转涉及中国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即中国反垄断审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 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监总局”)提交本次划转经营者集中申报,并于2019年7月3日获正式立案。市监总局于2019年8月28日向中国宝武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310号文),决定对中国宝武收购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划转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19年中期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的议案。

1、批准转销已计提的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 64,067.96万元;计提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2,721.59万元。

该等公司层面的存货跌价准备对2019年中期合并报表的损益影响为增加合并报表利润人民币51,346.37万元。

2、批准转回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1,698.7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34.4万元。

该等公司层面应收款坏账准备对2019年中期合并报表的损益影响为增加合并报表利润人民币1,664.3万元。

3、批准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389万欧元,折合人民币59,916.72万元。

公司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钢瓦顿股份有限公司(“马钢瓦顿”)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市场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 评估方法为收益法。经评估,马钢瓦顿于2019年3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31万欧元。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马钢瓦顿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为11,020万欧元,股权价值3,631万欧元。据此,公司对2019年中期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7,389万欧元,折合人民币59,916.72万元。

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对合并层面损益没有影响。另外,在2019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中,马钢瓦顿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长期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8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06亿元,对2019年中期合并报表利润影响为减少利润人民币1.06亿元。

二、批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批准公司2019年未经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批准关于购买焦炉工程建设用地情况的议案。

公司拟购买的相关土地及地面资产由本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第四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丁毅先生、钱海帆先生、任天宝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的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他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中期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购买焦炉工程建设用地情况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新租赁准则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3、增设“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利润表项目:

“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

1、增加2019年1月1日合并报表中使用权资产人民币443,424,793元,增加租赁负债人民币 443,424,793元;

2、增加2019年1月1日母公司报表中使用权资产人民币388,795,738元,增加租赁负债人民币388,795,738元;

3、对公司合并和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4、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无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

由于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公司财务报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增设“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上述项目以前年度的比较数据已进行追溯调整,以符合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要求。

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均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19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购买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马钢集团”)控股子公司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化工能源公司”)部分土地及地面资产(即支付搬迁补偿费用)。

●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丁毅先生、钱海帆先生、任天宝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8月29日,本公司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与化工能源公司就公司焦炉系统工程建设用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及《搬迁补偿协议》。由于化工能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关联董事丁毅先生、钱海帆先生、任天宝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四名非关联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马鞍山市人头矶南侧(原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公司办公楼)

2、法定代表人:邱全山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RKX5493

4、注册资本:133333.333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研发、生产、销售等。

7、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资产总额:145389.03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3473.95万元

营业收入:119125.7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968.6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土地:56550.67平方米(约84.83亩),位于马钢三厂区、人头矶东南,六汾河路与马钢西路交叉口西北。

《搬迁补偿协议》项下的搬迁补偿费用:位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项下土地上的地面资产搬迁补偿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1)协议方:本公司、化工能源公司

(2)协议达成日期:2019年8月29日。

(3)协议生效条件:按照协议内容自行完成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主要内容及定价、付款情况:

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土地,该宗土地56550.67平方米(约84.83亩)。评估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约24.17年,基准日账面净值1650.66万元(不含税),评估总价1702.18万元(不含税),增值率为3.12%。

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作为交易价格,为1855.3762万元(含税)。协议签订后30天内,公司一次性付款。

2、搬迁补偿协议

(1)协议方:本公司、化工能源公司

(2)协议达成日期:2019年8月29日。

(3)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主要内容及定价、付款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土地上的地面资产搬迁补偿费用。评估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地面资产账面价值为521.54万元(不含税),评估价值为575万元(不含税),增值率为10.25%。

该交易以评估价值作为交易价格,为626.75万元(含税)。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30 日内,化工能源公司将搬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房屋、场地全部腾空,交付公司安排拆除,双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如分批移交的,以最后一次移交日期为准)。移交后30 日内,化工能源公司开具发票和收据,公司向化工能源公司付款。

上述两项协议,购买资产交易总价格为2482.1262万元(含税)。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发展所需,购买的土地用于公司焦炉系统工程建设。如公司焦炉系统工程建成投产,将有助于缓解公司自产焦炭不足的压力,同时该系统按超低排放标准设计,有显著的节能效益、环境效益。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朱少芳女士、王先柱先生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认为:本次收购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协议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该项收购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对本公司并无不利影响,亦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非关联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