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20 900947 公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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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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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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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世界经济运行风险和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全球制造业增速持续放缓,中国实体经济转型压力较大、行业竞争压力依然存在的形势下,公司全体以“一体两翼”战略为引领,直面挑战,以改革、创新为源动力,在营销能力、生产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提升,保持了公司运营整体向好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1.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2.22亿元。营业收入同比微升1.1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37.20%。
2019年1至6月港口机械业务新签合同额为14.78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72%。海工和钢结构相关业务新签合同额为4.69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32%,其中钢结构业务新签订单为3.68亿美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港口机械业务拓展稳中有进,港机产品进入全球第102个国家和地区,新签合同额同比呈增长态势。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跨运车产品签订首个商业合同。港机相关产品仍是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
海工业务重大项目进展顺利,成功交付多艘海洋工程船舶。公司负责建造的世界最大碎石铺设整平船“一航津平2”顺利下水。公司旗下平台成功实现对外租赁,海工业务风险化解工作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签订了液压系泊绞车、重型锚机等多个海工配套件项目的订单。
钢结构业务形势良好。公司签订了多个桥梁重点项目,其中克罗地亚桥项目是迄今为止中国和克罗地亚之间最大的合作项目,将成为“一带一路”倡议在巴尔干地区互利共赢的标志性项目。首次进入澳大利亚钢桥市场,国内风电钢桥市场进一步巩固。
投资业务聚焦主业,在手项目平稳推进。围绕主业相关领域,公司计划通过增资、并购等渠道,进一步夯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新动能。
海服业务平稳推进。全面完成公司港机、海工产品运输任务,有效支持港机新型业务拓展。参与合作完成中海油服平台等多个运输项目。在建风电项目顺利推进,签订了广东地区首个海上风电施工总承包项目订单。
电气业务稳中有进。传统港机EZ电控业务市场地位稳固。新能源业务平稳发展,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累计达60多兆瓦,自主研发的LED节能照明产品首次进入海外市场,成功完成徐工钻桅机器人焊接工作站项目。
一体化服务不断夯实。交机售后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完成马士基摩洛哥自动化岸桥、意大利VTE轮胎吊、马士基加纳岸桥及轮胎吊、中远海阿布扎比岸桥及自动化轨道吊等多个重点项目的交付。
总承包业务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海外总承包项目推进顺利,并成功实现现有项目的二次经营,进一步深化了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了现有项目的合同范围。
公司亦在智慧产业、民生消费及数字化产业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公司的智慧产业相关业务有序推进。自动化码头领域,通过与Navis续签战略合作协议,公司的自动化解决能力进一步提升。无人集卡车队研发项目获得验收,初步建立整套作业系统。规划仿真业务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IGV新车型、多传感器融合定位导航系统正在港口现场环境中进行验证,公司在自动化码头领域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智能物流和仓储项目、铁路轨道吊远程改造项目有序推进。智慧停车产业领域,立体停车设备均已完成型式试验并取得生产制造许可证。雄安新区智能公交系统运行良好,获得好评。
民生消费领域实现突破。老旧小区改造业务实现零突破,安防业务首次进入教育市场;装配式建筑样品报告期内完成雄安咖啡馆、酒店式样板间等多个模块的设计与制造;深海养殖装备和系统成果显著。
数字化产业领域系统推进。多功能的Terminexus电商平台项目逐步完善,报告期内,完成多个重大备件项目的合同签订和项目执行。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 2019-013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书面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增选张华先生、盛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化,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的效率和质量,现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连宇
委员:黄庆丰、张鸿文、赵占波、季林红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季林红
委员:朱连宇、黄庆丰、白云霞、杨钧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占波
委员:季林红、盛雷鸣、白云霞、杨钧
(四)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白云霞
委员:刘启中、朱晓怀、张华、杨钧
二、《关于GPO公司拟接收半潜船船舶资产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半潜船资产及相关运营团队的议案》。根据议案的决议内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香港)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7月收购了Greenland Heavylif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GPO”)50%的股权。彼时GPO公司旗下拥有两艘即将交付和两艘待建造的六万五千吨半潜船。
GPO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7月和2018年5月接收了原股东订造的两艘六万五千吨半潜船。为了进一步改善公司船舶严重老化的现状,优化船队结构,巩固并强化公司在特种运输领域的行业地位,引领行业有序竞争,提升公司特种运输整体运营规模和效益,GPO公司拟继续接收分别将于2019年9月、2019年10月交付的第三、第四艘六万五千吨半潜船。
三、《关于预计公司2019-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便于公司借力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各业务领域及地区的竞争优势,加快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公司拟与中交集团签订《2019年-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就此预计2019年-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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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每年度发生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由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和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根据经营情况、金融市场行情等因素择机选择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50亿元、中期票据规模50亿元、永续债规模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规模20亿元。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包括选定承销行等中介机构在内的与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及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的所有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参与G106京广线东明黄河公路大桥扩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投资业务发展,公司联同关联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三公局”)组成联合体,中标G106京广线东明黄河公路大桥扩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东明黄河公路大桥工程主线的起点位于106国道山东省东明县菜园集乡既有东明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处,终点止于106国道河南省濮阳县郎中乡。东明黄河公路大桥改扩建工程全长约6,988m,其中跨黄河大桥长5,806m,南引道长932m,北引道长250m,总投资预算总额约为人民币19.23亿元。
本项目采用“PPP+BOT+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运作。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3年,收费期27年。在项目合作期内,由公司与中交三公局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前期项目所需资本金由公司和中交三公局按照70%:30%的比例出资,经折算,公司需投入资本金约为18,634万元。运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的方式收回投资成本及投资回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东明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确保项目设施完好,运营状况良好。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授权管理层签订并根据情况适当调整相关协议、成立项目公司、办理投融资等具体事宜。
中交三公局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事项涉及与关联方共同参与投标及建设,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根据财政部2019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合并股东权益无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对会计制度中的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 2019-01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书面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公司2019-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便于公司借力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各业务领域及地区的竞争优势,加快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公司拟与中交集团签订《2019年-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预计2019-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83、100、120亿元人民币。其中,每年度发生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参与G106京广线东明黄河公路大桥扩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联同关联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三公局”)参与G106京广线东明黄河公路大桥扩建工程PPP项目,并由公司和中交三公局按照70%:30%的比例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三、《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