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9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19年8月30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转股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垃圾发电”)实施债转股,将应收垃圾发电往来款中30,00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增加垃圾发电注册资本至45,000万元。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转股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公告》(2019-临097)。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申请2019年八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2019年计划内基建项目八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35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及“红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兵团分行申请办理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3,472万元,其中“红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银行贷款1,763万元;“35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申请银行贷款1,709万元。拟定贷款年利率为4.9%,贷款期限为15年,最终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上述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9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2019年8月30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转股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垃圾发电”)实施债转股,将应收垃圾发电往来款中30,00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增加垃圾发电注册资本至45,000万元。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转股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公告》(2019-临097)。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申请2019年八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2019年计划内基建项目八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35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及“红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兵团分行申请办理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3,472万元,其中“红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银行贷款1,763万元;“35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申请银行贷款1,709万元。拟定贷款年利率为4.9%,贷款期限为15年,最终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上述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9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债转股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垃圾发电”)
● 投资金额: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垃圾发电实施债转股增资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后垃圾发电注册资本增至45,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出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转股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垃圾发电实施债转股,将应收垃圾发电往来款中30,00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增加垃圾发电注册资本至45,000万元。
上述债转股事项完成后,垃圾发电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加至45,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垃圾发电实施债转股并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已于2019年8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十五路北工业园区37-(2、3、5、7-13、15-1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秸杆、污泥等生物质燃料,并将焚烧产生的余热进行综合利用,固废处理及灰渣综合利用,生物质焚烧,环保技术的咨询,技术服务,劳务培训。
三、债转股的主要内容
垃圾发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近年来,因环保及设备改造等因素,垃圾发电无法持续正常生产,致使连年出现亏损。截至2019年6月30日,垃圾发电总资产432,518,777.03元,总负债443,551,342.7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032,565.68元,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131,750.55元,实现净利润-17,550,193.2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垃圾发电累计欠付公司往来款483,519,032.52元。
为了改善垃圾发电财务结构,保持其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应收垃圾发电往来款中30,00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其注册资本至45,000万元。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全资子公司垃圾发电实施债转股,有利于改善其财务结构,保持其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能源结构布局。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受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垃圾发电经营情况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控污染排放标准,提质升级,保障垃圾发电正常经营的有序开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