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50 900914 公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不分配2019年半年度利润,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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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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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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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锦江投资围绕公司整体战略布局,针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着力推动结构调整、转型发展,平稳有序推进重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经济效益稳中有增,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预期目标。
锦江汽车
报告期内,锦江汽车圆满完成重要外事接待任务600余批。抓住会务会展、赛事、邮轮以及迪士尼市场机遇,不断扩大市场规模。上半年度,会务会展赛事供车业务市场增长趋势良好。先后承接了华交会、苏州新加坡工业园区二十周年庆典、第十九届国际液化天然气大会、中国联通大会、“世界执行大会”、“十三届二次政协会议”、“F1大奖赛”、“第二届国家品牌日”、陆家嘴论坛等供车业务1300余批次,提供服务车辆近1800辆次。在抵沪邮轮旅游用车市场居于领先地位,承接了银音号、威斯特丹号、蓝宝石公主号、玛丽女王号等邮轮26艘次,提供车辆服务950余辆次,同比增长41.3%。商务长包车总数达到1800余辆次,比2018年末略有增长。公司现有迪士尼班车业务51辆,其中园区内蓝色巴士40辆,员工班车黄色巴士11辆,班车业务有所减缩。
锦江低温
1、吴泾公司上半年主营业务稳中有进,库房利用率逐步回升,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进一步企稳向好。吴泾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提升包库业务比重。业务部门积极主动引导原有的零租客户转向包库运作,上半年包库面积同比增加70%左右,库房综合利用率从去年同期的60%上升到85%。
2、由于原租赁物业业主经营调整,不再续签办公楼、冷库及干货库等物业租赁合同,新天天公司整体搬迁至吴淞罗吉厂区。搬迁补偿费用1579.56万元已到账。目前,新天天公司已搬迁完毕,正积极恢复生产。新天天公司将坚持仓配一体化的供应链服务模式,本次搬迁,保留了所有餐饮客户及大部分仓配一体化的客户。
锦海捷亚
1、直面困境,稳定业务。锦海捷亚各区域公司全力应对中美贸易争端造成的货量滑坡,抓好现有业务和客户的稳定,同时果断采取措施,开拓新市场、新客户和新服务。
2、集中采购成效逐步显现。通过设立全球采购营运委员会,充分调动和发挥锦海捷亚网络和平台优势,运用“集中资源、后台整合”方式,加强各业务板块在条线上的联营、联动,实现降低空海运业务采购成本,增加业务收入的目标。
3、推进中国海关认证(AEO高级认证),为业务发展增加竞争力。2019年5月锦海捷亚总部已正式向上海浦东海关提出正式AEO一般认证申请,现等待海关安排人员现场预审核及正式审核。所属重庆物流公司因重庆关区关检合并暂停接受认证申请,计划在恢复后立即提交AEO高级认证申请。
“互联网+”
1、锦江汽车主动适应传统客运行业与“互联网”相融合的新趋势,不断探索网约车合作新模式并迈出平台合作经营步伐。秉着“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理念,设立网约车项目专属机构,并统筹资源,以优惠价格购置新能源车辆,配备符合网约车资质驾驶员,分别投入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约车服务,在试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网约车业态管理制度和司机KPI考核等,为下一步转型发展积累经验。
2、锦江低温公司重点提升与优化WMS信息管理平台的运行效率,建立合理化运维机制,实施人员的专业分工,保证各所属企业WMS仓储与车辆业务稳定运行。配合新天天搬迁并实施建立吴淞服务器机房,安全迁移综合性门户网站与财务系统。
3、锦海捷亚公司加速推进统一货代系统及配套信息系统OFM项目建设。2019年4月OFM项目上海空运出口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下半年将进一步对空运出口系统持续优化完善。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也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在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以及特定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认信用损失准备,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经董事会会议批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财务报表列报格式
本公司按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件”)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财会6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了“专项储备”项目,同时明确或修订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递延收益”、“其他权益工具”、“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行目的列报内容,调整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列示位置。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了“专项储备”项目,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列报内容。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经董事会会议批准上述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19-022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定于201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刊登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股票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编号:2019-023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并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兴先生主持。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半年报》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 2019-024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执行《财会[2019]6号文》的概述
于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于2019年8月29日,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
二、执行《财会[2019]6号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的要求,公司作为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文》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和附件2“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财会[2019]6号文》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了“专项储备”项目,同时明确或修订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递延收益”、“其他权益工具”、“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行目的列报内容,调整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列示位置。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了“专项储备”项目,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列报内容。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执行《财会[2019]6号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执行《财会[2019]6号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执行《财会[2019]6号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