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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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4、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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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4、邮政编码:518048
5、会议联系人:卢盈霏 、温馨
6、电话:0755一83438860
7、传真:0755一83433951
8、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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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9-04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周小雄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周小雄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夏国新先生和胡咏梅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已投同意票。
具体理由如下:
1、《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权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权额度、授权日期、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7、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9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8日下午15时至2019年9月19日下午15时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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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收件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编:518048
电话:0755一83438860
传真:0755一83433951
邮箱:zqfw@ellassay.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周小雄
2019年8月31日
附件: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小雄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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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9-046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以10.85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6,5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500元。详见《歌力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声明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9年8月31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证券法务部
2、申报时间:2019年8月31日起45天内(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卢盈霏、温馨
4、电话:0755一83438860
5、传真:0755一83433951
6、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