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公司经营发展任务,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稳妥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4亿元,同比增长48.63%,利润总额16,303.34万元,同比增长6.6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765.66万元,同比减少0.99%。实现每股收益0.11元。其中:
民用锦纶长丝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3.18亿元,同比减少15.14%;利润3,553.82万元,同比减少41.78%;净利润2,734.29万元,同比减少45.82 %。
跨境电商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3.06亿元,同比增长168.91%;利润12,453.07万元,同比增长39.11%;净利润10,273.04万元,同比增长30.55%。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丰富产品结构,提升运营效率
民用锦纶长丝业务板块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丰富产品多元化结构,在保持传统优势产品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整合资源,拓展新产品市场,重点加强了色丝、空包纱和锦纶仿棉纱业务的生产和销售投入力度,以满足国内外不断增长的产品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绩效、强团队管理能力的高素质梯队,优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二)引入战略伙伴,增强竞争实力
年初公司同时引入了省、市两大国资背景股东,旨在进一步壮大主业,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资源和机遇,公司迎来发展新契机。6月份公司与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发展投资集团共同发起设立河南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1亿元,持有51%的股权。此举有利于公司将自身锦纶技术研发制造优势和下游产品市场开发优势,与合作方的上游产业技术优势和丰富的资源要素优势相结合,打通整合锦纶全产业链,延伸拓展化工新材料领域,突破原料供应瓶颈,降低公司锦纶纺丝生产成本,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整体竞争实力。
(三)调整商品类目,开发新兴市场
跨境电商业务板块方面,降低同质化较多,利润率相对较低,竞争激烈的数码类产品销售额的比重,增加毛利较高、竞争相对平和的服饰类产品、家居类产品销售比例。着力开发中东、俄罗斯、非洲及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业务。同时积极扩大在NOON、MAIL-RU等新兴平台的业务。
(四)加强进口业务,贡献新增利润
公司跨境电商扩大国际知名品牌的进口产品代理销售业务,主要致力于母婴、美妆、保健食品、个人护理等几大畅销类别。公司目前已经是各大著名跨境电商网站重要供应商。2019年开始,公司也在各大跨境电商平台陆续开设多个自营店铺。进口业务已经达到15%销售额占比,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13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61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直接送达和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
3名独立董事鉴于本次报告中提及的占用资金偿还方案真实性、可行性一时无法核实,故对该议案弃权表决。
公司发现上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三鼎集团已拟定占用资金归还方案,后续将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二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抵押物,相关抵押程序正在进行中。控股股东将积极处置变现二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等相关优质资产,筹措资金用于归还占用资金,并于一个月内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62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骆中轩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阅读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6月份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6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修订内容及要求,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一)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二)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进行相应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此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
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31号”核准,本公司拟向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孔鑫明、自然人丁航飞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9,305万股(含19,30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15年9月 1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5万股,发行价格5.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153,05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845,95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63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47,816,642 股,发行价格为 7.0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019,991.7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1,056,603.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7,963,388.0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阳支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资金结余为零,所有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为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85,520.23元;
2、 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为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4,721,357.34元。
3、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19年6月30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33,349,745.52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6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及董事会目前尚在梳理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详细情况,后续将持续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控股股东已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资金占用的问题。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控股股东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能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如控股股东出现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或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情况,其股份减持将受相应限制。
一、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事项
经公司自查,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供应商及在建工程项目等方面占用公司资金共计596,905,244.51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7%。
公司控股股东三鼎集团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解决,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能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方案
1、公司发现上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2、控股股东三鼎集团已拟定占用资金归还方案,后续将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二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抵押物,相关抵押程序正在进行中。
3、控股股东将积极处置变现二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等相关优质资产,筹措资金用于归还占用资金,并于一个月内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事项为目前公司自查的结果,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 况,如有同类事项公司后续将进行信息披露。
2、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控股股东已承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控股股东不能解决前述问题,将构成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和13.4.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能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如控股股东出现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或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情况,其股份减持将受相应限制。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9-06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化纤板块
1、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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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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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境电商板块
1、跨境电商分大类销售收入明细
■
2、通拓科技出口自营网站(含移动端)营业收入情况
■
3、关键出口经营数据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代码:601113 公司简称:华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 8 号三一产业园公2司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梁稳根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由董事黄建龙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向文波先生、易小刚先生、梁在中先生、苏子孟先生、唐涯女士、许定波先生、马光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翟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肖友良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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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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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0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申奥、傅怡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1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08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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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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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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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讨论
2019年医药行业改革不断深化,面对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公司管理层继续按照董事会确定的“中国市场、辅仁平台、全球资源”的发展策略,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受到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影响,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896.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93%;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9,900.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4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11%。本报告期公司的管理层重点做了以下四个的工作:
(一)、研发方面
公司长期重视研发与创新,持续在生物创新药、中药配方颗粒、高端制剂等方面加大研发项目资金的投入,本报告期研发费用支出为10,153.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Fc融合蛋白药品临床试验正稳步推进中。2019年公司继续重点在重组人凝血因子系列药物项目、治疗糖尿病类项目、头孢洛林酯原料药及粉针剂项目、补骨脂凝胶项目、艾溃灵口服液项目、阿瑞匹坦原料药及胶囊项目、精谷氨酸及(小容量)注射剂等项目开展研发活动。
(二)、项目建设方面
本报告期,公司重点推进了中成药配方颗粒及破壁饮片生产间配套工程、开鲁厂区生产线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3,860.51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成药配方颗粒及破壁饮片生产间配套工程已完成投资13,953.34万元,占总预算47.44%;开鲁厂区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已完成投资67,386.34万元,占总预算74.28%,新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经营效益提升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积极优化渠道建设,提升整体效益
在深入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公司积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积极优化渠道建设。通过优化销售渠道,提高销售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了对销售网络的控制能力,有效促进销售终端数量不断增加。同时,公司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实施“全终端”营销战略,积极开展品牌推广活动,向终端消费者提供质优、高效的高性价比产品。
(四)、加强生产管理,以品质保证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对生产质量的监管。一方面,公司重视对生产工艺的改进和技术的升级,先后对主要的生产车间及设备进行了的改造,促进生产质量及效率的提高。同时,公司加大了对生产员工的培训和学习,确保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此外,继续加强产业链管理,打造以客户利益为中心的“生态链”,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整体生产的效率。公司继续通过加强产品质量、渠道建设、品牌推广连动,提升品牌价值,促进经营效益的提高。
二、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一)、经营成果及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896.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93%;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9,900.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4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11%。主要是由于受公司资金周转紧张,部分产品生产经营方面受到一定影响,销售收入有所降低导致利润有所减少。
1.主营业务情况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76,896.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969.58万元,下降10.93%。其中医药工业收入减少28,152.27万元,较上年减少10.64%;医药商业收入减少5,817.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54%。主要产品中水针剂、冲剂、原料药及药品药械经销销售额分别减少11,282.70万元、9,850.08万元、5,561.98万元、8,569.55万元。
本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毛利率为46.2%,上年同期为44.73%,同比上升了1.47%;主要为原因随着“两票制”的全面开展,公司对销售渠道的管理能力逐步增强,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其中片剂、原料药、口服液、水针剂等产品毛利率分别较上年提高4.63%、3.78%、3.54%、2.49%,从而带动企业总体毛利有所增长。
2、费用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为74,379.9,3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3,734.87万元,主要是由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其中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分别较上年增加687.18万元、166.46万元;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较上年减少3,541.50万元、1,047万元。
(1).销售费用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40,383.50万元,较上年增加687.18万元,增长1.73%。主要为拓展业务渠道,支付营销费用有所增多,与上年同期相比无较大变化。
(2).管理费用
本报告期,管理费用12,898.60万元,较上年下降3,541.50万元,减少21.54%。主要为公司加强了费用管控力度,应对资金周转困难;同时公司削减部分费用的开支规模,整体上管理费用有所下降。
(3).财务费用
本报告期,财务费用10,944.76万元,较上年下降1,047万元,减少8.03%。主要原因为手续费用及融资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所致。
(二)、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期末资产总计1,125,284.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0,993.86万元、固定资产363,996.93万元、在建工程94,517.37万元、无形资产25,103.84万元;期末负债544,739.3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61,818.95万元;长期负债为82,920.42万元;期末股东权益573,688.14万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226.26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16.4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423.70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226.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69%,减少31,705.2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报告公司销售回款有所减少,采购支付货款有所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616.46万元,较上年度无较大变化,主要是新建项目投入增长较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423.70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流出增长较多,主要系关联方借款所致。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分红计入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新套期会计模型加强了企业风险管理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扩大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取消了回顾有效性测试,引入了再平衡机制及套期成本的概念。
2.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7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辅仁大厦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弃权,0名监事反对,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0781 公司简称:辅仁药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