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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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9-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公告编号:2019-060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村”或“公司”)于2019 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902-01号)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兵0601执保51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张孝清

冻结股份数量:25,252,039(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9.9.2

冻结终止日:2020.9.1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于2019年 7 月11 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出具的《DS20190919号补偿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2019)中国贸仲京字第124141 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已收到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递交的以张孝清为被申请人的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文件。详见公司已披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基于公司申请,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提交了(2019)中国贸仲京字第124147号DS20190919号补偿协议争议案财产保全事宜,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 (2019)兵0601财保1号。

截至本公告日,张孝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2,828,5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19%;持有限售股份42,962,4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73%;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