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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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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9-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日通过《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投资”)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825,9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分别于2019年6月27日、2019年8月29日通过《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2019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宝信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公司现将宝信投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减持股份来源:参与2013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以上减持价格区间为:5.00元-7.43元。截至本公告日,宝信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108,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以上各表中相关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若有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 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信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宝信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