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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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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9-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9-07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5月至9月期间,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518.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本公司及子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财税〔2015〕78号文件相关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具有可持续性。

2.本公司子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财税〔2007〕92号、国家税务总局〔2007〕67号文件相关的福利企业退税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14,792,356.52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388,300.00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9-08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西南铜业分公司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西南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铜业)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具体事项如下:

一、行政复议决定书主要内容

近日,西南铜业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撤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原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的昆五生环罚字〔2019〕007号行政处罚具体违法行为。

二、相关处罚事项概述

2019年5月20日,西南铜业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五环罚告(听)字)〔2018〕046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昆五生环罚字〔2019〕007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对西南铜业做出以下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三十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5月21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南铜业分公司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19-0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西南铜业分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文件,请求其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撤销或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近日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同意撤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作出的昆五生环罚字〔2019〕007号行政处罚具体违法行为。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昆环复字〔2019〕10号)。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