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3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新投资”)于 2019 年7月21日与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锂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1900048),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9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 年 8 月 30 日,新海新投资(甲方)、金锂基金(乙方)及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丙方,为金锂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陕西金资基金”)三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1900048)签约主体增加丙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鉴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的基金管理公司“陕西金资基金”需要参与签署及信息披露,公司对之前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同时金锂基金亦对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原文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2、受让方(买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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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更正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2、受让方(买方)情况”
■
二、《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锂基金)
(一)原文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正阳路18 号正阳财富中心13 楼
补充更正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正阳路18 号正阳财富中心13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原文为:
“第一节释义”中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项释义。
补充更正为:
“第一节释义”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项释义,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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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文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一)基本情况”
■
补充更正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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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文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
补充更正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情况:
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编号:SGV351。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
(五)原文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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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更正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六)原文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更正为: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原文为: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更正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原文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更正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金锂基金)。
三、其他事项
鉴于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新海新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了如下股份锁定承诺:“在百利科技股票限售期(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无减持意向。”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金锂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陕西金资基金已共同出具承诺函并承诺:金锂基金将在新海新投资自愿锁定承诺期内继续履行所受让股份不减持的承诺,即自《股份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1900048)项下标的股份21,952,000股交割日起至公司股票限售期(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无减持意向。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