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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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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哈尔滨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从2019年9月4日起,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始销售融通旗下融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

一、销售的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融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4398(B类)。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7;公司网站:http://www.hrbcb.com.cn/ 。

2、融通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

关于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9月2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会议审议了《关于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2019年9月3日,由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999,999,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8.934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99,999,000.0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 %,达到参加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律师费3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4万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9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将《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25号《关于准予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2、转型方案实施的具体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2019年9月4日(含)起进入申购/赎回选择期。申购/赎回选择期结束日为2019年10月10日。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在正式实施转型前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申购/赎回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如表决通过后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仍处于封闭期的,则封闭期提前结束,进入申购/赎回选择期。在申购/赎回选择期间,本基金不接受个人投资者的公开申购,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申请赎回,但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且承诺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的基金份额除外。申购/赎回选择期间,投资者申购、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按照《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申购/赎回选择期结束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该日起正式生效,《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申购/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其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默认结转为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将在《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6、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5号)。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