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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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
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9-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52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

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福星惠誉拟将借款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并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9月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联储证券“联储证券-福星惠誉群星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380号),就公司上述事项函复如下:

一、深交所对公司“联储证券-福星惠誉群星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联储证券-福星惠誉群星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联储证券-福星惠誉群星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深交所挂牌要求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将风险揭示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

三、公司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基础资产或专项计划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专项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公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五、公司应当在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