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4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减少、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或称“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通知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7)登载于2019年8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 9 月 6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 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至9月 6 日下午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举东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264,2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2,426,880股的62.561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出席1人,代表股份数量7,66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52%。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量264,2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614%。

2. 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在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64,276,000股,其中现场投票264,276,000股,网络投票0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 0 股,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6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周举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64,276 ,000票,其中现场得票264,276 ,000票,网络得票 0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7,668,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周举东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周举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冷新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64,276 ,000票,其中现场得票264,276 ,000票,网络得票 0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7,668,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冷新卫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冷新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 选举吐尔洪·艾麦尔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64,276 ,000票,其中现场得票264,276 ,000票,网络得票 0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7,668,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吐尔洪·艾麦尔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吐尔洪·艾麦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吉富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64,276 ,000票,其中现场得票264,276 ,000票,网络得票 0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7,668,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吉富星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吉富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李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64,276 ,000票,其中现场得票264,276 ,000票,网络得票 0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7,668,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李堃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李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举东先生、冷新卫先生、吐尔洪·艾麦尔先生、吉富星先生、李堃先生五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吉富星先生、李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五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1 选举胡中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64,276 ,000票,其中现场得票264,276 ,000票,网络得票 0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7,668,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胡中友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胡中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2 选举沈学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赞成票数为264,276 ,000票,其中现场得票264,276 ,000票,网络得票 0 票,合计占出席本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赞成票数为7,668,0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沈学锋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沈学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薛隼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程益群、高毛英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4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2019年8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6日下午16:00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现场参会的分别是周举东先生、冷新卫先生、吐尔洪·艾麦尔先生和李堃先生,吉富星先生远程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周举东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第四届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分别为周举东先生、冷新卫先生、吐尔洪·艾麦尔先生、吉富星先生和李堃先生(其中吉富星先生和李堃先生为独立董事)。经与会董事一致审议,同意选举周举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举东先生的简历详见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召集人)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周举东、吐尔洪·艾麦尔、吉富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周举东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李堃、吉富星、吐尔洪·艾麦尔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李堃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吉富星、李堃、周举东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吉富星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堃、吉富星、冷新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李堃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5)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冷新卫、周举东、吐尔洪·艾麦尔三名董事及韩小锋、张歌伟、禹晓伟组成,其中由冷新卫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上述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周举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冷新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冷新卫先生的简历详见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周举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韩小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韩小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韩小锋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联系电话:0997-2285210 传真:0997-2530396

邮政编码:843000 电子邮箱:xjhyhxf@163.com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安全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冷新卫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吐尔洪·艾麦尔先生、韩小锋先生、禹晓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歌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韩小锋先生兼任公司安全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安全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吐尔洪·艾麦尔先生简历详见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张歌伟先生、禹晓伟先生的简历附后。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沈学锋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沈学锋先生简历详见于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翟新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翟新超先生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简历附后)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真:0997-2530396

邮政编码:843000 电子邮箱:akszxc@163.com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6日

简 历

韩小锋先生,汉族,出生于1979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12月至2001年3月在新疆阿克苏盛威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1年3月至2009年3月任新疆阿克苏盛威集团行政部长,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任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前身)行政部长,2010年9月至2014年1月任本公司行政部长,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任客户服务部部长,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韩小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韩小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歌伟先生,汉族,197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温宿县曦隆燃气开发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14年3月进入公司在计划财务部工作,2014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代理部长,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歌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张歌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禹晓伟先生,汉族,出生于1968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家注册造价师,工程师职称。1988年8月至2004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工作,2005年2月至2008年10月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2008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计划经营部部长,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任甘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甘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禹晓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禹晓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翟新超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1 年10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先后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电信分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营业部工作。2014 年 2 月加入本公司,在董事会办公室从事信息披露工作,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翟新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翟新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翟新超先生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4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6日北京时间17: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为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和薛隼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胡中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已分别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第三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分别为胡中友先生和沈学锋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为薛隼先生。经与会监事一致审议,同意选举胡中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胡中友先生的简历详见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