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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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6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乾元浩公司出让南京梅里亚5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所属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方式全部转让所持南京梅里亚50%的股权。

二、关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政府征收原中牧股份保山厂部分土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中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将原中牧股份保山厂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板桥集镇(乌龙村委会)的0.771亩土地(宗地编号530502101210GB00004)交由地方政府收储。

三、关于废止《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资金调度及支出审批规定(2014年10月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中牧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44)。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7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26日

至2019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8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23日-9月24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63702195,010-83672029

传 真:010-63702196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