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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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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6日在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注销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64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32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6.4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61.2712万元。

董事杨明、林先锋、王战庆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障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董事会同意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及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785.5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5,812.84万元,股份总数由45,785.56万股变更为45,812.84万股;同意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相关内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等商事主体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19年9月)》,其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商事主体登记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七楼3POS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2019年9月18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6日在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文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2.64万份和回购注销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32万股。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由于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19年9月)》,其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09 月 10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

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18 年9月18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注销2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35.49万份和回购注销2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

(六)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七)2019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6日办理完成。

(八)2019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陈秋静、白伟新、孙艺查、齐忠祥、庄志瑞、柯金锭及刘秀萍等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陈秋静、白伟新、孙艺查、齐忠祥、庄志瑞、柯金锭及刘秀萍等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2.64万份进行注销,对陈秋静、白伟新、孙艺查、齐忠祥、庄志瑞及柯金锭等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与资金来源

(一)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注销陈秋静、白伟新、孙艺查、齐忠祥、庄志瑞、柯金锭及刘秀萍等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64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58%。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陈秋静、白伟新、孙艺查、齐忠祥、庄志瑞及柯金锭等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32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51%。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总股本45852.9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含税)现金股利。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首次授予6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6.41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 61.2712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785.56万股减少至45,783.24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6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未扣除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的因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导致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64万份和回购注销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2万股。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行为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2.64万份和回购注销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32万股。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有相应的依据,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限制性股票方案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并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登记结算等事宜。

九、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公告编号:2019-104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告知函》获悉:原审计团队离开致同并加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6月10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障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公司拟提议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合伙期限:2013年12月10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说明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

3、公司将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本次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由于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9 月 10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1、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票期权2.64万份进行注销、对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7月24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6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3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9月2日止,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人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已收到13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出资款人民币5,801,6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96,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505,600.00元,全部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出资。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45,785.56万元,股份总数为45,785.56万股,前述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2、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变更或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3、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4、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9 月 10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6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7楼3POS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2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7楼3POS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9月6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明、林先锋、王战庆等股权激励对象。

议案1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方式登记,参见附件3。

4、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7楼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明

(2)电话号码:0592-7702685

(3)电子邮箱:stock@intretech.com

(4)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9 月 1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5

2、投票简称:盈趣投票

3、投票时间:2019年9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盈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提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 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公告编号:2019-10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保本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日和2019年1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近期,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认购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自2019年8月13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7,000万元,其中未到期余额为37,000万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7,000万元,其中未到期余额为1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平安银行和民生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4、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6、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理财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7、延期风险:如出现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将面临理财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8、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银行将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因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理财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理财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四、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授权的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及使用募集资金办理的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36,6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和办理的单位大额存单业务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5,6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签订的《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9 月 10 日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64万份和回购注销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2万股。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行为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二、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最终审议。

独立董事:肖虹、郭东辉、齐树洁

2019年09月10日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工作延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肖虹、郭东辉、齐树洁

2019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