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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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9-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9-033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1368号)。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368号)。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涉及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其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19年7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36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中止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核。

在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条件后,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恢复审查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恢复审查。

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91368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核。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