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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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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业务
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农商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09月11日起,本公司增加苏州农商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同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该日起参加苏州农商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苏州农商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三、优惠活动

自2019年09月11日,投资者通过苏州农商行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苏州农商行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苏州农商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6-96068

网站:wjrcb.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35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9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季度至少分配1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90%。

2、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不符合本次分红条件,故此次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9月1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19年9月1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亦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代销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

蚂蚁基金、天天基金、好买基金、同花顺、和讯科技、诺亚正行、众禄金融、展恒基金、盈米财富、陆金所、恒天明泽、长量基金、金牛理财、虹点基金、嘉实财富、钱景财富、泰诚财富、天相投顾、加和基金、富济财富、唐鼎耀华、汇付基金、新兰德、中正财富、大泰金石、蛋卷基金、泰信财富、利得基金、联泰资产、新浪基金、懒猫金服、广源达信、前海凯恩斯、万得基金、浦领基金、晟视天下、肯特瑞财富、汇成基金、宜信普泽、奕丰金融、创金启富、格上理财、基煜基金、凤凰金信、申万期货、乾道基金、金斧子、植信基金、凯石财富、东海期货、科地瑞富、盈信基金、江西正融、朝阳永续、嘉晟瑞信、苏宁基金、挖财金融、中民财富、万家财富、洪泰财富、华夏财富、通华财富、和耕传承、大连网金、汇林保大、中金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招商银行(招赢通)、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兴业银行(钱大掌柜)、东莞农商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江南农商行、北京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渤海银行、潍坊银行、南京银行、富滇银行、天津银行、浙商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晋商银行、苏州农商行、哈尔滨银行、天津农商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民生银行、泉州银行、营口银行、丹东银行、江苏银行、长城华西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山西证券、中泰证券、渤海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光大证券、中航证券、世纪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银国际、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中信建投、长江证券、申万宏源、安信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广州证券、信达证券、英大证券、华安证券、国联证券、国金证券、东海证券、西南证券、国信证券、华宝证券、国元证券、东方财富证券、爱建证券、方正证券、中信证券、东莞证券、民生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邮证券、湘财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广发证券、浙商证券、国海证券、联讯证券、东北证券、兴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东吴证券、中信期货、华信证券、华西证券、中山证券、中天证券、万联证券、阳光人寿、徽商银行、华信期货、西藏东方财富。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