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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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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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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颁发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它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八、履行的程序

2019年9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41 股票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2016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32号)

1、山东证监局提出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的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对公司2015年以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2014年年报披露》、《2015年一季报披露》、《2015年半年报披露》、《2015年三季报披露》、《2015年年报披露》、《2016年一季报披露》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登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会计师以外的审计机构项目组成员、重要财务岗位人员知悉内幕信息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明显不符合定期报告编制、审计、通知、审议、披露所涉及的岗位和人员情况。

(2)《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登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明显不符合利润分配商议筹划、论证、提议、通知、审议所涉及的人员情况。

(3)《员工持股计划》、《重大事项停牌》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该事项所需的审批权限明显不匹配。在向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后,未登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知悉内幕信息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整改措施:

公司对上述问题高度关注,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以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小组,召开专项会议,深刻检讨问题出现原因,要求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范》(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对照公司现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强调证券合规遵守重要性,要求从小处着手,按照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公司对2015年以来重大事项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进行逐一核对,责令证券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补充登记。同时,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及时跟踪、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指定证券事务代表专项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保管工作。自2016年7月份以来,公司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进行了登记,并按照重大事项的进程及时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没有遗漏登记。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4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5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485号文同意,公司2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4年12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歌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09”。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扣除其保荐及承销费用42,75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457,250,000.00元于2014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957,250,000.00元(账号为7379110182600098129)、在中国农业银行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900,000,000.00元(账号为15458001040061215)、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600,000,000.00元(账号为377010100100540958)。扣除其他发行费用3,830,0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53,4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96010006号验资报告。

201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智能终端天线及扬声器模组项目中智能终端天线部分建设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潍坊歌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精密”),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实施地点由潍坊高新区梨园街以南潍安路以西变更为安丘市开发区香江路与泰山西街交叉口南200米歌尔精密厂区。该议案于2015年5月12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6月3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歌尔精密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77899991010003004478),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账号为377010100100540958)中转至歌尔精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77899991010003004478)中30,000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能无线音响及汽车音响系统项目、可穿戴产品及智能传感器项目、智能终端天线及扬声器模组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5年6月3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智能终端天线及扬声器模组项目中智能终端天线部分建设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潍坊歌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潍坊高新区梨园街以南潍安路以西变更为安丘市开发区香江路与泰山西街交叉口南200米歌尔精密厂区。

除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变更外,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所列“差异金额”,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5年1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1年7日以自有资金120,000万元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2月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9月5日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于2016年12月9日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于2017年1月25日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信银行潍坊分行7379110182600098129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10月12日销户,中国农业银行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5458001040061215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11月22日销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7010100100540958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10月12日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7899991010003004478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3月8日销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均已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共计4,868,790.49元已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智能无线音响及汽车音响系统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效益的情况和原因:智能无线音响及汽车音响系统项目主要面向智能无线音响市场和汽车音响市场,智能无线音响市场面临行业需求差异化较大,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客户产品销售未达到既定预期;汽车音响项目一方面受到汽车市场趋于饱和,整体市场增速放缓,客户对导入新供应商呈现保守态度等行业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到汽车电子等工业品的认证体系区别于消费电子产品,流程认证需要较长的时间去完成等客户因素影响,因此未达到预计效益。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现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开披露文件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超过了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越南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GOERTEK TECHNOLOGY VINA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歌尔科技”)实际资金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越南歌尔科技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2019年9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越南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682,505.5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95%和44.9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58,018.01万元,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OERTEK TECHNOLOGY VINA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2019年1月31日

注册地点:越南北宁省北宁市桂武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 5,2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销售多媒体电子产品、媒体、网络设备和音频产品:耳机、电话会议系统、路由器、VR、扬声器、受话器、麦克风、蓝牙耳机、无线耳机;租赁服务业务。

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香港歌尔泰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截至公告日,公司对越南歌尔科技担保额度为70,833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越南歌尔科技资产负债率为0.89%。

越南歌尔科技2019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越南歌尔科技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充分利用海外融资成本优势,满足越南歌尔科技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顺利开展,本公司拟为越南歌尔科技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682,505.5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95%和44.90%,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8,018.01万元,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意为其提供上述担保。越南歌尔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进行审慎核查,认为:越南歌尔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为越南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 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越南歌尔科技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27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26日下午3:00一2019年9月27日下午3: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下午3:00一2019年9月27日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

9、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9年9月20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

2.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转股期限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担保事项

2.19 募集资金存管

2.2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9年9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61031(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36-3056777。

2、登记时间:

2019年9月26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贾军安、贾阳

联系电话:0536-3055688

传真:0536-3056777

电子邮箱:ir@goertek.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1”,投票简称为“歌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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