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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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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135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分拆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建议分拆及上市概况

2018年11月27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分拆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及其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建议分拆及上市”)等相关事项;2018年12月13日,复宏汉霖已通过其联席保荐人向香港联交所呈交上市申请(A1表格);2019年7月5日,复宏汉霖已通过其联席保荐人向香港联交所呈交经更新的上市申请(A1表格);2019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2019年8月25日及2019年9月10日,复宏汉霖已向香港联交所分别提交聆讯后资料集及经更新的聆讯后资料集,以供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14日、2019年7月6日、2019年7月13日、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二、建议分拆及上市进展

就建议分拆及上市,复宏汉霖于2019年9月12日刊发招股章程,载有(其中包括):(1)全球发售中将提呈发售的复宏汉霖H股数目详情、发售价范围及全球发售的其他详情、及(2)有关复宏汉霖的若干业务及财务资料。

复宏汉霖招股章程可自2019年9月12日起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下同)查阅及下载。该等招股章程印刷本可于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9点整至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中午12点整的正常营业时间于以下文件列明的指定地点免费索取:(1)复宏汉霖于2019年9月11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作出的混合媒介要约公告、(2)复宏汉霖于2019年9月12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刊发的正式通告、及(3)复宏汉霖招股章程。

如复宏汉霖招股章程所披露,根据全球发售将提呈发售的复宏汉霖H股股份总数将为64,695,400股(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占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复宏汉霖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2%,以及74,399,700股(假设超额配售权获悉数行使)、占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复宏汉霖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13.56%。

全球发售中的复宏汉霖H股股份发售价预期将不低于每股49.60港元、不超过每股57.80港元(不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及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基于根据全球发售将提呈发售的复宏汉霖H股股份的数目及上述预期发售价范围,如果全球发售落实进行:

(1)复宏汉霖的市值将为约26,740.8百万港元至约31,161.6百万港元(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及约27,222.1百万港元至约31,722.5百万港元(假设超额配售权获悉数行使);

(2)全球发售的规模将为约3,208.9百万港元至约3,739.4百万港元(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及约3,690.2百万港元至约4,300.3百万港元(假设超额配售权获悉数行使);

(3)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将间接持有约53.76%的复宏汉霖股份(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以及约52.81%的复宏汉霖股份(假设超额配售权获悉数行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司不能保证建议分拆及上市是否会进行或于何时进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全球发售(包括优先发售)须待(其中包括):(1)全球发售联席代表(以下简称“承销商”)与复宏汉霖于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或前后协商确定发售价,但不得晚于2019年9月24日(星期二)、及(2)承销商根据:①由(其中包括)复宏汉霖与香港公开发售承销商于2019年9月11日就香港公开发售订立的承销协议(以下简称“香港承销协议”)及②由(其中包括)复宏汉霖与国际发售承销商就复宏汉霖H股股份国际发售将订立的承销协议(以下简称“国际承销协议”)须履行的责任成为无条件且并未根据香港承销协议及国际承销协议各自的条款被终止后,方可作实。

就全球发售而言,复宏汉霖股份之价格可能根据《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香港法例第571W章)予以稳定。有关任何拟进行的稳定价格措施及《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香港法例第571W章)对该措施的规管详情将载于复宏汉霖招股章程内。

就建议分拆及上市后续进展,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