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通知:海亮集团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 的 1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已于2019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如下披露:
一、海亮集团质押该部分股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于2018年8月30日将其所持有的150,0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山东信托(相关质押情况详见公司2018-040号公告)。
■
二、海亮集团解除该部分股权质押后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8,626,875股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2,4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1,026,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亮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4,3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5.6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0%。
三、其他情况说明
海亮集团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15:00一2019年9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10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1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315,460,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6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222,21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93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93,247,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了朱张泉先生、陈东先生、金刚先生、蒋利民先生、陈淑翠女士、钱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张泉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635,32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4,956,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632,32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4,95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3、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金刚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635,32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4,956,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4、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蒋利民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635,32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4,956,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5、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淑翠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79,544,25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5.2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571,865,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0.5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6、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钱自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635,32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4,956,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了范顺科先生、邓川先生、刘国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范顺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642,32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4,96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邓川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642,32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4,96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3、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国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642,32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4,96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了胡世华先生、余铁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朱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胡世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642,32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4,96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余铁均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632,326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4,95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8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郑上俊、王慈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朱张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朱张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国健先生、邓川先生、金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国健先生为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邓川先生、范顺科先生、陈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邓川先生为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范顺科先生、刘国健先生、朱张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范顺科先生为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张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盛先生、董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自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仁庆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主持公司内部审计部工作,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相关人员简历
1、朱张泉
朱张泉,男,中国国籍,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历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总裁助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海亮铜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199)董事长、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朱张泉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妻弟,与公司董事蒋利民先生属舅甥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张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2、王盛
王盛,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江苏太仓铜材厂副总经理、上海龙阳精密复合铜管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江西耐乐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到目前,王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89,12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董志强
董志强,男,中国国籍,党员,196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阳精密复合铜管有限公司生产主管,上海龙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经理,江苏仓环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志强先生先后获得多次地市级、省部级、国家级“五一劳动奖章”,其参与完成的“铜管高效短流程技术装备研发及产业化”获得国家科学进步二等奖。
董志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董志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到目前,董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董志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东
陈东,男,中国国籍,1968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诸暨市湄池供销社主办会计,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计划部经理,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199)董事、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陈东先生持有公司1.75%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陈东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8、钱自强
钱自强,男,中国国籍,1985年12月生,本科学历。2008年6月进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钱自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钱自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钱自强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9、陈仁庆
陈仁庆,中国国籍,1978年2月生,大学本科。陈仁庆女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湖北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湖北同兴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北京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北京地铁海通新维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陈仁庆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4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仁庆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10、朱琳
朱琳,女,中国国籍,1980年12月生,大学本科。2003年7月进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朱琳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琳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附件2: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钱自强先生
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真号码:0575-87069031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1814
邮箱:gfoffice@hailiang.com
2、证券事务代表:朱琳女士
联系电话:0575-87669333
传真号码:0575-87069031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1814
邮箱:gfoffice@hailiang.com
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在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胡世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选举胡世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公司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胡世华,男,汉族,1971年7月生,香港中文大学高级财会人员会计学硕士专业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从1989年8月起,先后在重庆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四川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审计评估中介机构任职。现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19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监事一职。
胡世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披露日,胡世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朱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19 年9 月12日在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三楼会议厅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20人,实到20人。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卓可敏先生主持,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以2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朱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公司职代会推选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琳,女,中国国籍,1980年12月生,大学本科。2003年7月进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朱琳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