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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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19-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9-09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次减持人员董事兼财务总监易亚男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赖爱梅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易亚男女士、原副总经理赖爱梅女士计划自2019年5月2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54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易亚男女士、原副总经理赖爱梅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均未减持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董事兼财务总监易亚男女士、原副总经理赖爱梅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董事兼财务总监易亚男女士、原副总经理赖爱梅女士因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副总经理赖爱梅女士于2019年8月19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辞去高级管理人员后,赖爱梅女士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中相关的条款管理所持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易亚男女士、赖爱梅女士未减持股份,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易亚男女士、赖爱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