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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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
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9-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19-125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

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因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

●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被冻结。

● 张朋起先生被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 公司未涉及该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9年9月12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ST鹏起”)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912-02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简称“上海黄浦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0101民初17785号)等文件,获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因涉王继胤诉张朋起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轮候冻结原因

上海黄浦法院对王继胤诉张朋起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101民初17785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诉讼保全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上海黄浦法院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0101民初17785号),请求协助轮候冻结张朋起先生持有的*ST鹏起152,999,169股。

案件概况:

2018年10月15日,被告一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原告王继胤已经为其提供的居间服务出具《服务确认暨付款计划承诺函》,确认并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服务费1,579,098.58元。被告二张朋起、被告三宋雪云均承诺为被告一所应承担债务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后,被告一未能依其承诺履行支付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上述服务费及滞纳金,同时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具体情况

轮候冻结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朋起

冻结起始日:2019年9月12日

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轮候冻结明细:冻结张朋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2,999,169股。

三、本次轮候冻结后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

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152,999,169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多次轮候冻结,其中已质押无限售流通股152,990,000股。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3日、10月26日、11月1日、11月8日、11月9日、11月16日、11月28日、12月6日以及2019年1月8日、1月19日、3月18日、3月21日、3月26日、4月4日、5月11日、6月19日、8月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和解冻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0)、《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4)、《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7)、《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5)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2)。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报备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民事起诉状》

4、《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