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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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2019-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77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不超过2.00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 25.00元(含25.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起不超过12个月;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并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5日、2019年3月30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8年10月9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年11月3日、2018年12月6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3日、2019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截止2019年9月1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9月1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7,249,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最高成交价为17.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2.9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回购股份期限已达到本次回购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期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8年10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882,184股。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13,882,184股的25%,即3,470,546.00股。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方案,届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