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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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2019-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9-045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19年9月11日。

●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7.58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9年5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5月21日,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1.40万股,授予价格为4.3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114.00万股;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19.82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32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67.58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034,162,440股的0.16%。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9年5月21日

2、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167.58万股

3、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32人

4、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3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注:上述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指标为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数据。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32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167.58万股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7,205,94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675,800.00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530,14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ZA90605号”验资报告。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的167.5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34,162,440股增加至1,035,838,240股,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0.85%的股份,本次授予后,持有公司30.80%的股份,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此次授予的167.58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08.93万元,2019-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