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公告编号:2019-10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15:00至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马伟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2019年8月31日、2019年9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㈡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67,174,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9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6,378,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072%。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67,174,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9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66,378,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07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594,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8%;反对4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59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8%;反对4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1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9%。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聂晓江、舒媛;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