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9-6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2019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陈红浪董事长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9日发布(公告编号:2019-59),并于2019年9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第六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60)。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00,254,4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94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8,378,9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63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875,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171%。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8,200,8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6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325,3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5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875,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17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一项议案:
议案1.00 《关于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31,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13%;反对1,8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77,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46%;反对1,8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5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选举结果:通过。
王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英冠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钟振宇、张伟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六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