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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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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2019-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19-075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如涉及后续合作,相关主体还需另行签署协议,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报道简述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美药业”)关注到相关媒体发布了《广药集团与康美药业签署战略合作》等文章,经公司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9年9月16日,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在广州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中药材供应管理服务、产品渠道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本协议为双方开展项目合作的基础性框架文件,具体合作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协议,不构成法律责任和正式承诺,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合作模式和事项尚需进一步协商,具体合作事项和方式以公司与相关主体签订的合同为准,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二)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协议期限内可能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履行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