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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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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9日

至2019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郑路明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19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新建、陈建、顾海亚、房春荣、沈菜平、王波、殷凤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证券部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汉存

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传 真:0515-83378869

邮 编:224100

邮 箱:fszq@fengshan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810 股票简称:ST丰山 公告编号:2019-057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郑路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9年10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路明,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简历如下:

郑路明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生,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住所及通讯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1993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重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审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1999年12月至2002年8月任重庆迪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999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重庆东银集团财务副总裁,2004年10月至2005年12月任江苏江动集团常务副总裁,2008年9月至2011年8月任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4月至2016年4月任重庆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郑路明在2019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就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表决理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9日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召开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1楼会议室

(三) 会议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6)。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9年9月25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2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00)

(三)征集方式: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

收件人:吴汉存

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传真:0515-83378869

邮编:224100

邮 箱:fszq@fengshangroup.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郑路明

2019年9月18日

附件: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路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ST丰山公告编号:2019-05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生产线停产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产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8日因园区集中供热公司盐城市凌云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停止供热,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药合成车间进行临时停产并发布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部分生产线停产检修升级的公告》(2019-008号)。2019年5月11日、2019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发布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生产线停产检修升级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26号)(2019-034号)。

公司原药合成车间主要生产氟乐灵、烟嘧磺隆、精喹禾灵、毒死蜱四种原药产品,上述原药产品2018年度实现收入占当年合并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58.68%,因公司上述车间停产,触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3.4.1条 第(二)款“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1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停产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进展情况

2019年4月以来,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应急管理局、盐城市政府等各级部门相继颁布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6号)、《关于印发〈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有关细化要求〉的通知》(苏化治办〔2019〕3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苏应急〔2019〕53号)和《盐城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盐办〔2019〕71号)等多项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文件。停产期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要求,对照各文件相关规定,对原药合成车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部分生产线进行检修升级,公司已完成整治提升相关工作。

2019年8月26日,盐城市化工生产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盐城市停产整治化工生产企业复产工作流程的通知》(盐化治办【2019】5号)(以下简称“盐化治办【2019】5号文”)。2019年9月18日,公司复产申请通过了港区初审、区级验收,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依据盐化治办【2019】5号文精神,对公司复产拟申请市级复核,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截至本公告日,依据盐化治办【2019】5号文的精神,公司复产验收流程尚未结束,供热公司暂未恢复供热,公司原药合成车间尚处于临时停产状态,复产时间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加快完成复产相关工作,推动公司原药合成车间尽快恢复生产,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上接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