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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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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西峡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9-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4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西峡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畅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畅丰”)于近日收到西峡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环罚决字【2019】第8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西峡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8月5日对南阳畅丰涉嫌未批先建一案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南阳畅丰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100万吨/年高炉水渣综合利用项目擅自开工建设。根据南阳畅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该违法行为等次为一般。

南阳畅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西峡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9月16日对南阳畅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36.345万元的罚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南阳畅丰将执行该处罚决定,缴纳罚款并积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因南阳畅丰尚未正式投产,该处罚暂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阳畅丰将进一步提高全员环保意识,提高环保治理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西峡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环罚决字【2019】第8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