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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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9-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公告编号:临2019-043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14号),现将《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半年度业绩情况。根据本报告期内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13.09 亿元,同比增长 37.30%。

(1):请公司结合产品的产销情况以及区域需求情况等,分析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回复:1-6月,公司主业水泥销量273.78万吨,同比增加52.4万吨,增长23.67%;主营业务收入12.23亿元,同比增加2.91亿元,增长31.22%。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新疆宏观经济环境持续向好。近年来,新疆加快公路、铁路和机场建设,搭建起东联内地、西出中亚的交通运输骨架,同时突出提升路网整体服务功能,将新疆由国家交通网络末端建成中国向西开放的前沿。自2018年7月以来,新疆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触底回升并持续至今。2019年上半年,新疆实现生产总值5,291亿元,同比增长5.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同期增长7.3%,区域水泥需求增长11.9%,增速同比提高34.2个百分点。

二是政策拉动水泥市场大幅回暖。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要求更加注重抓好大开放,发挥共建"一带一路"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内外通道和区域性枢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仍是重要任务,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直接带动了区域内水泥需求。公司凭借在南疆区域水泥品牌知名度及产能布局优势,并依托兵团“向南发展”的契机,2019年1-6月,公司在南疆区域的水泥销量同比增加42.15万吨,增长31.70%。

(2):公司本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11亿元,同比增长67.02%。扣非后净利润1.21亿元,同比增长99.72%。请公司结合产品综合单价情况以及成本构成情况,分析水泥毛利率的变化情况。

回复:1-6月,公司主业水泥综合不含税平均售价同比上升52.14元/吨,上涨14.15%;水泥综合单位销售成本同比下降13.6元/吨;水泥产品毛利率38.19%,同比上升12.44个百分点。

一是新疆水泥市场回暖,公司积极执行行业错峰生产,贯彻取消“32.5”等级水泥的生产销售,持续推动了疆内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公司积极与相关区域、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加强相关区域间、企业间沟通协作,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业运行质量和效益,上半年区域内水泥量价同升,公司水泥产能利用率提高。

二是持续推进精益管理,进行指标标准、管理手段、管理流程的对标,找出差距和不足、持续整改,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针对原燃料采购成本不断上升,持续加大生产过程管控,提升生产运行质量,降低物料消耗,单位生产成本下降,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3):销售费用中,工资薪酬科目金额从上年同期的1038万元直接上升至3092万元,变动比例远超营业收入增长情况。请公司说明工资薪酬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回复:公司研判行业动态和区域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推进营销管理体系改革,为了更好的激励营销人员,参照同行业企业营销人员工资提成标准和水平,修订了薪酬激励考核办法,合理提高了吨工资提成比例,推行营销人员“多劳多得、多销多得、优绩优酬”、销售业绩和销售货款回笼与薪酬奖励相结合。针对上半年营销人员营销业绩完成情况,并结合下半年的营销目标和回款目标,公司按照修订后的薪酬激励考核办法,计提了营销人员的工资薪酬,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薪酬激励功效,工资薪酬结合全年营销目标和回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际兑现。

(4):公司运输包装费从180万元下降至50万元,请公司结合销售覆盖半径以及订单情况,说明运输包装费用减少的合理性。

回复:运输包装费用减少主要公司非主业子公司转让及破产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致,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阿克苏青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转让股权,其原负责的水泥运输业务,自2018年下半年起,水泥运输不再由公司承担,此项导致运输包装费同比减少66.42万元;二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阿克苏市青松龙仁塑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进行转让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此项导致运输包装费同比减少23.63万元;三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进入破产程序,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此项导致运输包装费同比减少57.19万元。

2.公司存货情况。公司目前的存货规模为 5.02 亿元。

(1):请公司结合存货周转率,说明保有较大规模存货数量的合理性。

回复:公司上半年存货周转率为1.59次,较上年同期1.32次增加0.27次,公司存货变现的速度在加快,占用资金的时间缩短,同时也反映了上半年良好的销售状况。自2015年以来,随着政府严禁新增水泥产能,区域竞争格局开始逐渐固化,同时由于新疆自然气候原因,冬季漫长无法开工,在行业“错峰生产”、“淘汰落后产能”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在有限的生产时间内充分发挥产能是公司提升业绩的关键。下半年是新疆水泥行业生产、销售旺季,由于环保、安全督查常态化,部分上游原燃料供应企业面临关停,采购难度将进一步加大,给公司水泥生产的连续性带来一定的风险,为保障旺季生产,公司结合全年及下半年的产销计划,对生产所需的主要原燃料进行储备。

(2):根据公司披露,新疆地区水泥综合价格上升,但公司在存货规模缩减的情况下,反而计提了4425万元的存货跌价损失。请公司结合存货会计处理政策,说明上述计提的合理性。

回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于2019年6月末对公司的各类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相关存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使上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对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4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 计提在产品(熟料)存货跌价准备3415万元。由于公司自备矿山属于开采多年的老矿,矿脉复杂,上半年开采的部分石灰石品位波动大、杂质成分偏高,导致部分熟料强度偏低;另一方面,由于南疆煤炭资源紧缺,公司自北疆采购的原煤硫含量超标,影响熟料煅烧功率,导致熟料游离钙偏高,无法达到42.5等级水泥生产要求。为保证水泥质量,公司只能将部分在产品(熟料)降级作为混合材掺配使用,并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15万元。

② 提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1010万元。由于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半年处于复产阶段,生产负荷暂时无法达标准,导致聚氯乙烯产量较低,固定费用无法摊薄,生产成本高于市场售价,形成“价本倒挂”。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10万元。

(3):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从1.84亿元上升至2.85亿元,同比变动54.84%。请公司结合信用政策与回款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规模扩大的主要原因。

回复:公司水泥销售采用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模式。货款结算方面,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现款现货及按合同结付的方式结算。虽然对大部分客户采取先款后货、现款现货的形式销售,但对于政府大型重点工程、央企(国企)及长期战略合作客户,为了保证客户的稳定性,公司采取三个月或年末结清货款的形式销售,截止2019年6月末,此部分客户的应收款余额约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24.79%;另一方面,公司上半年油井水泥销量同比增长36.40%,为了维护与油田客户多年以来形成的友好合作关系,公司对其采取年末结清货款的形式销售,这部分应收款余额约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3.85%;因上述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故导致公司6月末应收账款规模扩大。

3.公司现金流动性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贷款偿还率从53.65%下降至 31.48%。

(1):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为5.74亿元,但短期借款规模达到6.09亿元。请公司结合资金运转情况,解释说明公司目前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回复: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6.09亿元,其中:2019年下半年到期贷款余额4.19亿元,2020年上半年到期贷款余额1.9亿元;自7月份至今,公司平均月度销售回款稳定在3.8亿-4亿元,截至8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69亿元。得益于新疆水泥市场大幅回暖,公司效益同比大幅提升,通过公司积极与多家银行进行沟通,目前已有4家银行机构给公司新增授信额度6.9亿元。公司目前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2):公司应付账款规模达到8.47亿元,应付票据规模 3.05亿元。请公司补充说明保持较大应付账款规模的合理性,付款周期安排以及是否会产生违约风险。

回复:2019年新疆水泥市场大幅回暖,公司水泥销量同比大幅增加,由于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量的提升使得存货采购量增加;公司结合全年及下半年的产销计划,对生产所需的主要原燃料进行储备,相应的增加了存货采购量;除市场紧俏原燃材料需要预付款外,其余存货采购合同结算方式均为滚动付款,由于未到结算期,在6月末应付账款余额规模较大。

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资金成本,充分利用票据支付的杠杆功能,公司以支付保证金的形式在银行开具承兑汇票,截至6月末应付票据余额为3.05亿元。

结合新疆区域内的水泥市场需求情况以及公司货款回笼情况,公司应付账款不会产生违约风险。

(3):公司其他应付款达到4.56亿元,主要为外部单位借款与暂收及垫付款。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款项的到期时限及还款安排。

回复: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4.56亿元,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伊犁南岗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松南岗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股东(兵团第四、五、九、十师)的借款2.8亿元,此借款是历年滚动发生的长期借款,由于青松南岗公司以前年度经营状况不佳,流动资金紧张,兵团第四、五、九、十师一直大力支持青松南岗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比例对其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近三年来,新疆水泥市场回暖,青松南岗公司资金状况已有了一定改善,在还款安排方面,根据青松南岗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逐步偿还。

(4):公司预收款项从6993万元上升至1.4亿元。请公司结合区域行业竞争情况,补充披露预收款项大额上升的合理性。

回复:2019年新疆水泥市场大幅回暖,1-6月,公司主业水泥销量同比增长23.67%,水泥综合不含税平均售价同比上涨14.15%;公司除政府大型重点工程、央企(国企)客户及长期战略合作等特定授信客户采取三个月或年末结清货款的形式销售外,其余客户均采取“先款后货”、“现款现货”形式销售;截至6月末,部分以预付款或现款购货客户尚未提货,故预收款项大额上升。

(5):公司债券12松建化将于2019年12月5日到期,债券余额7.88 亿元,利率为8.90%。请公司披露兑付资金的筹措情况及未来安排,并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兑付风险。

回复:公司2012年发行公司债券“12松建化”将于2019年12月5日到期,公司已经在积极筹措资金,筹措及安排计划如下:

一是经营性资金。2019年新疆水泥市场大幅回暖,上半年,公司主业水泥销量同比增长23.67%,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3%;并通过积极有效的销售政策,大部分以“先款后货”、“现款现货”模式销售,上半年,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4.92亿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5.74亿元;7月-10月为公司生产销售旺季,11月-12月为政府大型重点工程、央企(国企)客户及长期战略合作等特定授信客户集中回款期,预计至11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在8亿元左右。

二是采用多种融资手段,筹措资金。得益于新疆水泥市场大幅回暖,公司效益同比大幅提升,通过公司积极与多家银行进行沟通,目前已有4家银行机构给我公司新增授信额度约6.9亿元。同时,公司也准备通过其他融资途径筹措资金。

公司2012年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存在兑付风险。

4.预付款项情况。公司预付款项规模从4020万元上升至1.65 亿元,同比增长 309.34%。

(1):请公司补充披露预付款项的主要投向,包括预付单位,预付金额,预付目的,预付款账龄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单位为:①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6590.53万元,是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7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一期项目工程尾款,款项账龄为1年以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师电力”)5000万元,款项性质为预付电费,款项账龄为1年以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此款项为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松化工”)向一师电力预付的电费款,一方面,一师电力负责阿拉尔市区域的电力供应,由于阿拉尔青松化工经营场所位于新疆阿拉尔市二号工业园区内,生产用电须向一师电力进行采购;另一方面,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资金成本,充分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的财务杠杆功能,经双方协商一致,青松化工以“一年期银行承兑汇票”预付一师电力电费;③新疆大陆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37万元,款项性质为原煤款,款项账龄为1年以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由于南疆区域煤炭供应紧张,公司与新疆大陆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原煤采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④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770万元,款项性质为设备预付款,款项账龄为1年以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⑤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642万元,款项性质为熟料预付款,款项账龄为1年以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公司最大的预付方为中材国际工程天津分公司。请公司结合历年与该公司的业务往来情况及预付情况,说明大额预付的主要原因;

回复: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松建材”)2*7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一期)于2012年4月开始动工,于2015年8月正式建成投产。青松建材于2012年4月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简称“中材国际工程天津分公司”)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中材国际工程天津分公司负责青松建材2*7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一期)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项目决算总价为90,468.26万元。青松建材根据合同约定自2012年起向中材国际工程天津分公司分期支付工程款。截至2018年末,青松建材预付中材国际工程天津分公司工程款余额10,129.83万元,主要是工程尾款尚未取得发票。2019年3月,青松建材与中材国际工程天津分公司就尾款支付事宜进行了磋商,中材国际工程天津分公司承诺一年内向青松建材提供工程尾款发票。2019年上半年,青松建材共收到中材国际工程天津分公司开具的发票合计3539.30万元,截至2019年6月末,预付中材国际工程天津分公司款项余额6590.53万元。

(3):请公司结合生产需求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必要性;

回复:一是2019年新疆水泥市场大幅回暖,公司水泥销量同比大幅增加,由于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量的提升使得存货采购量增加;二是针对原燃材料及运输费用价格上涨的现状,公司为了降低采购成本,适当的采用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的结算方式;三是下半年是新疆水泥行业生产销售旺季,由于环保、安全督查常态化,部分上游原燃料供应企业面临关停,使得原煤等物资异常紧俏,为了保证生产销售的连续性,公司采取预付款的结算方式;四是由于至6月末,部分预付款货物尚处在途或未收到对方开具的发票。

(4):公司期初预付账款全部转入下一账龄年度,尚未实现交易目的,且公司未在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中予以列示。请公司结合预付款项的实现周期,说明上述预付行为的合理性。

回复: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工作不细致,“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中各账龄数据有误,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复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现更正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其他应收款情况。公司其他应收款规模从 2.15 亿元上升至5.65 亿元,变动规模较大。

(1):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公司新增往来款3.4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与子公司之间新增大额往来款的主要考虑。

回复: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控股子公司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乌苏青松”)累计向其控股股东“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松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5.61亿元。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4月3日分别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新4202民破申1号】,裁定受理乌苏青松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3月27日指定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乌苏青松资产管理人。鉴于公司已无法对乌苏青松实施有效控制,故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其向青松投资的5.61亿元借款,不再进行合并抵消,并根据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计提了相应的坏账损失2.15亿元,以3.46亿元的净值列示其他应收款项目。

(2):新疆全荣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 8658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该笔借款产生的主要原因,约定的还款期限及利率,以及该公司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根据控股子公司和布克赛尔县青松南岗屯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松屯南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新疆全荣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全荣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青松屯南公司将其所有的“北屯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松北屯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全荣公司,双方商定:青松屯南公司将其所有的青松北屯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全荣公司,全荣公司须承担偿还青松北屯公司向青松屯南公司的借款8658万元。全荣公司在协议中承诺:相关借款在4年内进行清偿,自2019年起分期支付,每年的借款在12月31日前支付;并每年向青松屯南公司提供不少于8万吨水泥熟料作为付款担保,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付款保证,如未能按照协议付款,青松屯南公司有权处置其任何资产。公司与全荣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保证金 4500 万元。请公司结合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情况,补充说明该笔保证金的主要指向,以及公司现有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及成本。

回复: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松建材”)于2017年7月26日与鼎源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融资租赁总额为3亿元,租赁期限36个月,年租息率5.93%,保证金4500万元(于合同签订日后5日内支付)。②公司全资子公司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克州青松”)于2019年4月26日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融资租赁总额为1亿元,租赁期限36个月,年租息率5.7%,保证金1000万元(保证金全额与出租人支付的租赁物购买价款冲抵,承租人不再做实际支付)。③公司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库车青松”)于2018年7月31日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融资租赁总额为1.6亿元,租赁期限36个月,年租息率5.8%,保证金800万元(在出租人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之前将保证金支付给出租人)。

6.子公司运转情况。根据公司披露,目前有7家子公司被清算,1家被转让,且多家子公司经营运转能力不佳。请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被清算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与公司间的往来款情况,清算进度等信息。并请公司从未来发展战略角度,补充说明多家子公司清算的主要考虑以及公司利益维护情况。

回复:被清算、转让子公司截止破产受理、清算、交割,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个破产清算子公司均属于长期资不抵债、连年亏损、竞争力低下的公司,3家清算解散子公司属于外部环境变化、项目未建设或经营状况不佳,资产长期闲置、老化,对上述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去除了亏损源,降低了财务风险,做实了公司的资产,为公司今后的持续盈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主要情况为:①霍尔果斯青松南岗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因设备老化,多年亏损,股东也不再继续投入资金更新生产设备和资产,已经失去了持续经营的能力,经与其他股东协商,对霍尔果斯商混清算解散。②博乐市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奎屯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破产清算前已处于停产状态,二个公司所处地为新疆水泥产能过剩的重灾区,多年亏损,预计今后该区域的市场情况也不会有太好的转机,并且二个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明显缺乏偿债能力,未来经营情况也不会好转,故对这二家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注销。③塔城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一条日产3200吨的水泥生产线,设计产能为年产96万吨,申请破产清算前为半停产状态,由于其没有自备矿山,原料完全依靠外购,既不能保证充足供应,也无法掌控原料采购价格,近年来都是亏损状态,并且塔城地区经济不发达,预计今后该区域的市场情况也不会有好的转机,因此,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注销。④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由于2013年新疆的水泥产能大幅增加,博乐地区尤其突出,成为新疆水泥产能过剩最为严重的区域,而乌苏青松的市场和博乐地区毗邻,水泥销售价格断崖式下跌,但原材料、煤炭、人工工资、运输费用等却不断上涨,生产成本高于同类水泥企业,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全靠公司输血经营,故同意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注销。⑤新疆青松维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拟建设的年产15万吨聚乙烯醇项目因产能过剩等原因一直没有建设,土地闲置,政府对其土地予以收回,无法继续经营,故公司与另一股东协商一致对其清算解散。⑥乌鲁木齐县德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其位于乌鲁木齐县萨尔乔克牧场,距天山一号冰川约20公里,按照乌鲁木齐县关停天山一号冰川周边矿山企业的通知精神,其开始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注销事宜,鉴于其采矿权已注销,无法持续经营,公司对其进行清算解散。

公司将以南疆作为战略依托,进一步整合、收缩乌昌市场,优化伊犁区域战略布点。利用乌鲁木齐市祁家沟青松建材7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所处的战略位置以及产能、规模、节能、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将其作为北疆收缩战略的关键节点,继续推进“电石渣错峰置换”,充分释放青松建材7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产能规模优势,依托乌鲁木齐首府的战略位置,做强做精做大。对伊犁区域市场按照兵团国资国企改革“四个一批”分类标准,通过股权转让、产能置换等方式布局伊犁河谷市场,盘活存量资金,降低管理费用,激活伊犁区域战略布点。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公告编号:临2019-044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补充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14号),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现将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10页中“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第二段内容补充如下:

原燃料价格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使得物料消耗有所下降,在销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营业成本上涨幅度得了有效控制。收入增加和成本的控制使公司主导产品水泥的毛利率大幅增加,水泥产品毛利率达38.19%,同比上升12.44个百分点。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版》第81页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中期末余额数据列示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表内容为:

现更正为: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之外,《2019年半年度报告》其它内容不变。公司根据上述补充、更正内容修订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修订后的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因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