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证券简称:药明康德公告编号:2019-06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外高桥皇冠假日酒店,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北路1000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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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 Ge Li(李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Ning Zhao(赵宁)、Yibing Wu(吴亦兵)、Xiaomeng Tong(童小幪)、独立董事刘艳、冯岱、JiangNan Cai(蔡江南)、张晓彤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姚驰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首席财务官Ellis Bih-Hsin CHU(朱璧辛)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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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连人士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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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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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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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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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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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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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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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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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连人士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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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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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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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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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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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向关连人士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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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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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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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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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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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2、3、4、5、6、7、9项议案;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2、3、4、5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除H股类别股东会议第3项议案未获通过外,其余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2、3、4、5、6项及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2、3、4、5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雪雁、罗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