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并于2019年9月20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通讯会议由董事长张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亿都智能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亿都智能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61,556,800.00元,其中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4,957,869.41元认缴注册资本74,957,869.41元,以实物出资人民币86,598,930.59元认缴注册资本86,598,930.59元,增资完成后亿都智能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81,556,800.00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亿都智能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亿都智能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亿都智能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由于募投项目“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前期政府供地延迟,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在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19年10月12日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独董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并于2019年9月20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李春燕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亿都智能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电子”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亿都智能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亿都智能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都智能”)增资人民币161,556,800.00元,其中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4,957,869.41元认缴注册资本74,957,869.41元,以实物出资人民币86,598,930.59元认缴注册资本86,598,930.59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资概述
亿都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目前亿都智能由于经营需要占用母公司银河电子部分资产,为厘清母公司银河电子与子公司亿都智能之间经营资产的经营权属,保护资产的完整性,同时也为了增厚亿都智能的资产,增强亿都智能的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对亿都智能实际占用公司的实物资产和货币资金以增资的形式注入亿都智能,增资完成后亿都智能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0,000,000元增至人民币181,556,800.00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61,556,800.00元,其中实物资产为亿都智能实际占用公司的生产经营性设备,截至2019年8月31日账面净值为86,598,930.59元(含税);现金出资金额为74,957,869.41元,主要是亿都智能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亿都智能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亿都智能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955995688
3、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12年04月26日
8、经营范围:智能汽车、智能靶车、无人驾驶车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信息安全设备、智能控制设备、通信设备、液压动力机械、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装备、电子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及零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结构件金属制品、金属工具、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安装与技术服务;互联网设备、物联网设备、智能控制系统、液压系统、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的研发、销售及相关的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与公司关系:亿都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亿都智能经审计的总资产4,656.54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352.84万元,净利润-459.1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亿都智能的总资产5,984.61万元, 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4,916.98万元,净利润-619.6万元。(以上2019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对亿都智能进行增资,其目的为厘清母公司银河电子与子公司亿都智能之间经营资产的经营权属,保护资产的完整性,同时也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本次增资有助于增厚亿都智能的资产,增强亿都智能的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亿都智能 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4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募投项目“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前期政府供地延迟,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全体董事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19年10月12日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共计97,435,892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9,999,915.20元。2016年9月23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1,519,999,915.20 元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3日,公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97,435,8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9年8月 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7,315.94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38,971.63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11,6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62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701.63万元。
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①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42,504.94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于聚焦现有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的考虑,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83.67万元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便于研发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减少沟通成本,加强研发效率,同时为了增加公司流动性,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目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合计12,045.0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决定将“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来的2019年10月12日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该项目原选址位于创新大道与明珠大道交口西北角燕子河路,根据2016年11月14日肥西县土地管理委会会议纪要(第九期)《县土地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九次主任会议纪要》第六条中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内容:“现因合肥高新区正在推进的500亩军民融合产业园项目,拟将同智机电项目调整到军民融合产业园内,形成特色项目的军民融合聚集效应,为支持高新区打造国防科工与资本市场紧密结合的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同智机电依据调整重新规划,选址于高新区燕子河路与大龙山路交口西南角。2017年3月29日,项目建设重新进行了备案,取得了《关于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合高经贸[2017]82);2017年4月27日,项目建设重新进行了环评备案,取得了《关于对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环高审【2017】60号);并陆续完成了土地并联(2017年第140次)及合肥市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及土地宗地图相关手续的办理。由于政府重新规划使得土地交付延迟,募投项目直至2018年5月才开工建设,是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直接原因。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银河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银河电子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银河电子“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减持计划数量
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高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徐敏女士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公司财务总监徐敏女士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52,71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0日,公司财务总监徐敏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