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76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傅曦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916,476,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60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 915,700,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22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775,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更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6,461,585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5,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1,058,741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15,30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关联股东朱敏女士、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隋淑静、姜科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