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19-06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9月23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退出暨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
公司发起人股东启明环宇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0日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388.324万股,占公司上市前总股本的4.95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无境外(含台港澳)发起人股东。
因此,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性质从“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公司”变更为“上市公司”。本次变更不涉及重大事项及章程修改,不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退出暨变更企业类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部分人员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将合计703,30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部分人员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将合计703,30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事项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9,110.477万股变更为49,040.147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19-06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9月23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雍湘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退出暨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9-065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外方发起人股东退出
暨变更企业类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兴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退出暨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鉴于:公司发起人股东启明环宇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0日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388.324万股,占公司上市前总股本的4.95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无境外(含台港澳)发起人股东。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的企业性质从“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公司”变更为“上市公司”。本次变更不涉及重大事项及章程修改,不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9-066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703,3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1,104,770股变更为490,401,470股。
●本次回购注销性股票的价格: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819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3.3692元/股。
2019年9月23日,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部分人员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将合计703,30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鉴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授权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2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2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17-009)。
2、2017年3月10日,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3、2017年4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和《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2017-025)。
4、2017年5月5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5、2017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6、2018年1月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006)。
7、2018年3月9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3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8、2018年5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18年5月29日披露的《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2018-034)。
9、2018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10、2019年5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特殊情况下的处理”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703,3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1,104,770股变更为490,401,47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509元(含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元(含税),故本次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819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3.3692元/股。
三、回购注销已授权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公司会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9-067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部分人员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合计703,30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9,110.477万股变更为49,040.147万股,注册资本由49,110.477万元变更为49,040.147万元。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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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修订后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9年09月)》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9-06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部分人员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合计703,30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照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819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3692元/股份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2017年3月10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及2019年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110.477万股变更为49,040.147万股,注册资本由49,110.477万元人民币减至49,040.147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公告形式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310011
3、 联系人:金依
4、 联系电话:0571-28032783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