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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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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2019-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19-03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朗迪集团”)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人民币9,860万元收购青岛海丝民和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电子”)2,900万股股份,股权比例为10.94%。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朗迪集团关于收购股权暨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近日,公司收到甬矽电子完成工商备案的通知,确认公司已持有甬矽电子10.94%共计2,900万股股权。同时公司已按相关投资协议约定支付了全部交易对价款。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的全部交割事宜。

本次对甬矽电子的收购是公司以聚焦主业发展为战略核心,积极寻求与公司协同发展具有较好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战略合作机会。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拓宽产业升级和战略发展的视野,在公司延伸高端精密制造领域的布局具有一定的协同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陈赛球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6,025,0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5%;高级管理人员刘新怀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1%。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9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陈赛球女士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1,075,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刘新怀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

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陈赛球女士总持股数量调整为6,025,040股,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506,260股,减持股份数仍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刘新怀先生总持股数量调整为392,000股,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98,000股,减持股份数仍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截至本公告日,陈赛球女士、刘新怀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均过半,在此期间两人均未减持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陈赛球女士与刘新怀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陈赛球女士与刘新怀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陈赛球女士与刘新怀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陈赛球女士与刘新怀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陈赛球女士与刘新怀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