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股权质押解除登记办理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8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股权质押解除登记办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解除股权质押的提示公告》(临2019-8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通知,获悉上述公告提及的“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权质押解除登记的手续已办理完毕,对应股票已全部解除质押。华虹电子本次解除质押的公司股票数量为133,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虹电子共持有公司股份715,241,42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9%,本次解除质押后,华虹电子质押公司股份的数量为0。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84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第二期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第二期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40)。
鉴于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较好的收益,并根据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实际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现将公司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1、公司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产品代码:CNYAQKF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19年9月20日
产品到期日:其中0.4亿元为2019年10月14日,0.5亿元为2019年10月21日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0.4亿元为2.9%,0.5亿元为3.2%
认购金额:0.9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代码:CNYRSD20191521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产品起息日:2019年9月23日
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24日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
认购金额:0.775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代码:CNYRSD2019152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产品起息日:2019年9月23日
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24日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5%
认购金额:0.775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产品代码:SXEDXBBX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19年9月24日(以银行实际扣款为准)
产品到期日:其中3亿元为2019年10月24日,6.5亿元为2019年12月25日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3亿元为3.15%,6.5亿元为3.4%
认购金额:9.5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11.95亿元。
五、备查文件
1、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2、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
3、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业务申请书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