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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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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住所变更的公告

2019-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0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住所变更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投资者可通过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fullgoal.com.cn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4日

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以24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2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办理申购业务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30日,办理赎回业务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9日。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或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如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19年10月31日将进入第二个封闭期。

2.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办理申购业务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30日,办理赎回业务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9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在每个开放期前,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其他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5. 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5.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6. 日常转换业务

6.1转换费率

自2019年9月26日起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直销机构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入本基金无转换申购补差费。

6.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请详见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6.2.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二座27层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7.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其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查阅《富国嘉利稳健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