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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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9-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9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成都江凯置业有限公司、罗宣正、陈麒书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成都江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凯置业”)、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力”)、周维刚、邱小玲、罗宣正、郭皓、陈麒书为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7,693,688股股份,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60,666,215股的比例为6.2700%。

2、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034%)的股东江凯置业,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1034 %);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629%)的股东罗宣正,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629%);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1%)的股东陈麒书,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31%)。

公司于2019年9月22日收到股东江凯置业、罗宣正、陈麒书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江凯置业,持股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4%;

2、股东罗宣正,持股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29%;

3、股东陈麒书,持股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1%。

上述三名股东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生产经营需要、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江凯置业系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罗宣正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因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8股)而获得的转增股份;陈麒书系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江凯置业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0股(含16,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1034%;罗宣正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含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629%;陈麒书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含1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31%。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罗宣正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除上述承诺外,上述三名股东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等其他承诺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三名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江凯置业、罗宣正、陈麒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