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9-05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9,504,8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83%;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份及公司股本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6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号)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4,256,03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股份登记手续,2016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00,000股增加为624,256,031股。其中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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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中,北京诚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广发原驰·高德红外投资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其余5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已于2017年10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2、2019年5月8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4,256,0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36,384,046股。
3、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936,384,046股,其中限售股份222,130,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2%;北京诚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广发原驰·高德红外投资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7,578,125股、1,926,73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877%、0.206%。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高德红外: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9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9,504,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2名,涉及证券账户2户,证券账户均不存在冻结、质押的情形。
4、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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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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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