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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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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2019-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8版)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6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9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5人,通讯出席3人(王军先生、麦昊天先生、许珊怡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1人(许雷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徐琦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推举董事徐琦女士现场主持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决定推荐许雷宇先生、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胡大富先生、闻明先生、胡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决定推荐王军先生、麦昊天先生、邱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邱普女士于2010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4日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能超过六年,其于2016年10月24日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邱普女士具有丰富的从业及管理经验,董事会在其离任三年内再次提名其为公司独立董事,邱普女士自独立董事离任之日至本次聘任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产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每位每年人民币7万元(含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法规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有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各项内容,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以公开方式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在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业务的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承销商根据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且届时确定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增信方式

本次发行拟采用担保方式作为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具体担保方式和增信措施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发行对象及配售方案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承销商根据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有效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釆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在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同时,将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授权事项范围内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设置、担保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项;

2、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 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拟用于补充公司业务的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内,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资金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事宜,包括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等;

5、 本次发行在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开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偿付本金、利息资金的归集及兑付;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7、 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釆取如下措施: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9、 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10、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经关联董事许雷宇先生、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雷宇先生简历:

许雷宇先生,1988年12月2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担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许雷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许雷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女士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股东、董事及副总经理许珊怡女士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股东许家文女士为兄妹关系。除以上情况,许雷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许雷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许雷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琦女士简历:

徐琦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6月至2002年3月,任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新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徐琦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62.5%股权,直接持有公司4.17%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许雷宇先生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股东、董事及副总经理许珊怡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公司股东许家文女士为母女关系。除以上情况,徐琦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徐琦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徐琦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许珊怡女士简历

许珊怡女士,199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深圳市衣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许珊怡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2.5%股权,直接持有公司1.25%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公司董事长许雷宇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股东许家文女士为姐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许珊怡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许珊怡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胡大富先生简历:

胡大富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中信银行产品拓展室经理;2008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宁波银行龙岗支行副行长;2014年4月至2015年8月,任浙商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任中科创集团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19年6月,任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9年3月,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胡大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大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胡大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闻明先生简历:

闻明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惠州新力达电子工具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深圳市新亚工具连锁店有限公司采购主管、采购经理;2005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深圳市新亚工具连锁店有限公司物流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1年4月,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闻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闻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闻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胡丹女士简历:

胡丹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7年7月取得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任深圳市索德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任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9年至2017年,任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同时兼任深圳市新力达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胡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胡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麦昊天先生简历

麦昊天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历任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助理会计主任,超霸电工电器(顺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万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格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麦昊天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麦昊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麦昊天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麦昊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军先生简历

王军先生,1970年11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王军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王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邱普女士简历

邱普女士,1971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拥有经济师资格、独立董事资格。2005年至2007年6月,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物业部副部长;2008年6月至2016年4月,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公共事务总监;2010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邱普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邱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邱普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邱普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6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推荐许庆华先生、陈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产生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法规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有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各项内容,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以公开方式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在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业务的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承销商根据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且届时确定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增信方式

本次发行拟采用担保方式作为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具体担保方式和增信措施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发行对象及配售方案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承销商根据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有效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釆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在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目前公司下属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属公司申请融资有利于其取得一定的资金保障业务的顺利持续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25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许庆华先生简历

许庆华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9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15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之日,许庆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许庆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小鹏先生简历

陈小鹏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15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陈小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陈小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6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发来的《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延期申请及补充承诺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通过增资收购新力达集团控制的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简称“科素花岗玉”)51%股权。为解决收购完成后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新力达集团于2018年5月4日做出承诺如下:

1、新力达集团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提前偿还欠款或提供其他足额担保物进行担保置换等方式免除科素花岗玉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其承担的担保义务。

2、新力达集团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转让江西金枫玉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枫玉石”)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工商注销等方式彻底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其中有关第一项承诺,新力达集团在承诺期内已通过偿还欠款方式解除科素花岗玉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其承担的担保义务。同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并经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将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承诺内容如下:

新力达集团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转让江西金枫玉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枫玉石”)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工商注销等方式彻底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为满足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新力达集团一直致力于推进上述承诺的履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力达集团一直研究、寻求有效方案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三、承诺延期原因

新力达集团本次拟延期的承诺为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新力达集团一直在积极寻求合适的第三方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但江西金枫玉石现阶段已实际处于停产状态,存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尚待解决,且因其处于诉讼中,结案时间目前尚无法预计,导致无法顺利开展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解除工作,在前述历史遗留问题未得以有效处理及诉讼案件审判结果出具前,无论是注销或者转让股权等行为均难以有效实施,新力达集团预计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未能按预期履行完毕。为了妥善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及有效履行承诺,新力达集团申请将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延期后的承诺

根据新力达集团签署的《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延期申请及补充承诺函》,新力达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转让江西金枫玉石有限公司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工商注销等方式彻底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如江西金枫玉石有限公司在以上承诺期间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新力达集团将在3个月内通过转让江西金枫玉石股权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方式彻底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审议情况

2019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许雷宇先生、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承诺履行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我们充分讨论、认真分析,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八、承诺延期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江西金枫玉石现阶段已实际处于停产状态,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延期申请及补充承诺函》;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6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计划情况概述

1、为满足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素花岗玉”)及其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公司拟为科素花岗玉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高于1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科素花岗玉其余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在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科素花岗玉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事项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2019年9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4、同时,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下属公司为该项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合同之日起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含三年)。科素花岗玉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2楼201

3、法定代表人:徐琦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微晶超硬材料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室内外装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石材运输;石材加工。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科素花岗玉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科素花岗玉51%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许珊怡女士、许莎莉女士及许家文女士合计持有科素花岗玉49%股权,公司与科素花岗玉存在关联关系,履行担保事项时,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由科素花岗玉所有股东进行同比例担保。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额度经合理预测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科素花岗玉其余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申请融资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科素花岗玉其余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能够对其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目前公司下属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属公司申请融资有利于其取得一定的资金保障业务的顺利持续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非控股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35%;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8%。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6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有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本次债券发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法规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一)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以公开方式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在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 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业务的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六)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承销商根据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且届时确定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七)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 增信方式

本次发行拟采用担保方式作为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具体担保方式和增信措施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九) 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 发行对象及配售方案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十一)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承销商根据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 偿债保障措施

为有效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釆取如下措施: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 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在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十四) 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同时,将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授权事项范围内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设置、担保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项;

2、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 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拟用于补充公司业务的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内,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资金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事宜,包括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等;

5、 本次发行在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开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偿付本金、利息资金的归集及兑付;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7、 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釆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9、 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10、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6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了公司2019年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陈雪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25日

附件:陈雪娇女士简历

陈雪娇女士, 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学历。2003年10月至2005年3月,任深圳市比特威软件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工具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财务主管;2006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陈雪娇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6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别)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0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5:00至2019年10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许雷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徐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许珊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闻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胡大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胡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麦昊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邱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许庆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陈小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6、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6.1发行规模

6.2发行方式

6.3发行期限

6.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6.5募集资金用途

6.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6.7还本付息方式

6.8增信方式

6.9承销方式

6.10发行对象及配售方案

6.11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6.12偿债保障措施

6.13上市场所

6.14决议有效期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9为关联表决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除议案1、2、3外,上述其他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议案1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3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