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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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

2019-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9-057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本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投资”)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自主换股,导致华易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9年9月26日,公司收到华易投资关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通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9月25日合计换股4,027,031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情况

2019年9月11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14,723,143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2019年9月16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系华易投资一致行动人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换股36,807,950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9.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2019年9月19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10,303,445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2019年9月20日至9月23日期间,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5,176,678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2019年9月24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4,786,218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2019年9月25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4,027,031股,换股价格为11.32元/股,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截止2019年9月25日,华易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情况如下:

本次换股前,华易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2,377,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6%。其中:华易投资通过“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778,874股;华易投资通过“华易投资—中信建投证券—16华易可交换债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62,566股;一致行动人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28,125股;一致行动人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807,950股。

本次换股后,华易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350,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4%。其中:华易投资通过“绍兴华易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778,874股;华易投资通过“华易投资—中信建投证券—16华易可交换债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535,535股;一致行动人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28,125股;一致行动人杭州之江新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807,950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换股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二)上述换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