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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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二大股东,确认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9年9月24日、9月25日、9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二)2019年6月15日,公司在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2019年7月13日、2019年8月14日、2019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2019-038、2019-040)。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前述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发函询问,除前述第(二)点外,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目前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引起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告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