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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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12个月内。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19 年 9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2019年9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37)。

一、 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9月 2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540,60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3%,最高成交价为6.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68,380.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9月 26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3,344,789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336,197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