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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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5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同乐路18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叶章毅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受让上海公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74,043,561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林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46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上强汽配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强汽配

●本次担保金额1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逾期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上强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强汽配”)

债权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保证人名称: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生控股”)

2019年9月25日,公司与上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上强汽配与上海银行自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19日期间订立的综合授信等业务项下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为上强汽配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额度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上强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万元

注册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596弄21号三层307D室

法定代表人:侯爱国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汽车保修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50.86万元, 负债总额3164.1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164.1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 万元),净资产1486.7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7871.54万元,净利润为796.87万元。

截至2019年8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548.52万元, 负债总额 3569.5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569.5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万元),净资产978.96万元;2019年1-8月营业收入为13795.12万元,净利润为289.13万元。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债权人上海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银行

保证人:强生控股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被担保主债权:上强汽配与上海银行自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19日期间订立的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承担人的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和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强汽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841.08 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47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天孚汽车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天孚汽车

●本次担保金额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0万元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对外逾期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天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汽车”)

债权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保证人名称: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生控股”)

2019年9月25日,因天孚汽车向债权人上海银行申请开具保函,公司与上海银行签订《(保函)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上海银行向天孚汽车出具的保函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主债权为上海银行与天孚汽车自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5日期间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项下形成的债权,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按上海银行为天孚汽车开具的每份保函分别计算,至每份《协议书》项下的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为天孚汽车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额度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天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650号6291室

法定代表人:侯爱国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除小轿车)、摩托车、汽车及摩托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润滑油、工艺美术品、五金工具、百货、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商务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707.66万元,负债总额 4295.1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4295.16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净资产2412.5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3319.42万元,净利润为251.42 万元。

截至2019年8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6003.54万元, 负债总额 3739.2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739.2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净资产 2264.28万元;2019年1-8月营业收入为 10753.91万元,净利润为 103.19 万元。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债权人上海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保函)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银行

保证人:强生控股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按上海银行为天孚汽车开具的每份保函分别计算,至每份《协议书》项下的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被担保主债权:上海银行与天孚汽车自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5日期间签订的《协议书》项下形成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范围:上海银行为天孚汽车开具的保函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税金和汇率差等一切根据《协议书》应由天孚汽车支付的费用和上海银行实现本项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孚汽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能够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841.08 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 %。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